吴小槌来说法 | 东拼西凑“薅点羊毛”,我的新车装潢不就都有了!

政务   2024-10-15 17:23   江苏  

这天,某汽车4S店接到客户投诉,称其在买车的时候购买了车衣等装潢项目,但最近新车发生交通事故被拖到修理厂,发现前后保险杠根本没有装车衣。


这是怎么回事?

车衣难道凭空消失了?


为了弄清真相,4S店进行调查,发现问题竟然出在销售行政主管胡某那里。

在日常工作中,胡某负责合同签订、开票、车辆资源管理、集团内调车等相关内容。2021年,胡某在自己工作的4S店购买了新车,本是一件开心事,谁知这成为了胡某丢工作的源头。

在买车时,胡某隐隐约约暗示新车需要装潢,下属们“心领神会”,先后多次挪用客户单子上的车辆装潢物,为胡某的新车“锦上添花”。

“小徐,我要装车衣,你送我哪个面啊?”

“小艺,行车记录仪帮我也做一下啊!”

一个多月的时间里,胡某安排销售人员和装潢人员,将客户购买的车衣、隔热膜、行车记录仪、后背箱垫挪用安装到了自己的新车上

这些客户就这样被蒙在鼓里,出了钱却没有享受到相应的装潢!经过核对,案涉装潢报价合计约16000余元。

事情暴露后,4S店以胡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与胡某的劳动合同。


但是胡某不服提出仲裁申请,认为车衣、隔热膜等装潢都是手下的销售人员赠送的,4S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4S店支付赔偿金,仲裁委裁决4S店支付胡某赔偿金。

4S店不服仲裁裁决,起诉到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胡某作为销售行政主管,向下属索要车辆装潢,将客户购买的装潢项目挪用到自己的车辆上,损害了客户和公司的利益,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4S店解除与胡某的劳动关系属于合法解除,故判决4S店无需支付赔偿金

一审判决后,胡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法官说法】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既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也应当承担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等义务。这是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和谐的基础,只有权利和义务对等平衡,才能促进劳动关系健康发展。



来稿:王  惠

文编:吴玉娇

责编:潘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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