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吴江汾湖法庭一周年 | 发布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白皮书

政务   2024-09-06 19:49   江苏  

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美好期待,生动展现人民法院助力环境资源保护的司法实践成果,9月6日下午,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吴江汾湖法庭揭牌一周年之际,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吴江汾湖法庭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白皮书》。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太湖新城人民法庭庭长陆金东出席发布会并通报区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汾湖人民法庭(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吴江汾湖法庭)庭长秦绪栋发布相关典型案例,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杨柳主持发布会。

去年8月,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复同意,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获得辖区内第一审环境资源案件管辖权,同年9月,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吴江汾湖法庭揭牌并集中审理环境资源审判相关案件。以此为契机,吴江区人民法院持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水平,不断深化跨域司法协作,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努力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护航示范区天更蓝、水更清、景更美。


白皮书显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吴江汾湖法庭揭牌以来,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86件,审结78件,其中,受理刑事案件12件,审结10件;受理民事案件11件,审结8件;受理行政非诉审查案件63件,审结60件。环境资源案件主要呈现出刑事案件罪名相对集中、涉水产养殖纠纷频发等特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联度较高。

白皮书指出,吴江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开设环境资源案件“绿色专窗”,提供跨域立案、跨域阅卷和跨域判后答疑等一站式诉讼服务,依法审理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的案件,守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自然栖息环境。积极延伸职能,构建“案件审理+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司法保护体系,设立同里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及宣教基地,常态化进社区、进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提升公众生态保护意识。加强协同联动,示范区三地法院常态化召开跨域专业法官会议,多方联动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推动形成工作备忘录,加快推进示范区适法统一,助力构建多元共治格局,筑牢绿色生态法治防线。

白皮书梳理总结了一年来环境资源审判领域的典型案例,生动展现人民法院在严格公正司法的同时,积极倡导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的司法理念,进一步引导社会公众理解并支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助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吴江区人民法院将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严格落实最严法治、源头预防、绿色发展、系统保护、协同治理等理念,进一步完善示范区跨域司法协作蓝图,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更加积极地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的新期待,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文编/程浩

责编/潘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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