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里成“枫” • 绸都有“枫” | 诉前调解一揽子化解鱼塘难事

政务   2024-09-20 16:51   江苏  


“感谢法官和调解员,这么快帮忙解决了我们村里的烦恼!”近日,苏州市吴江区某村民委员会将一面写有“为村为民定纷止诉 速调速解省时省心”的锦旗,送到了驻于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盛泽人民法庭的“法润之家”民商调解中心。


各执一词,矛盾重重

2022年1月,某村民委员会与7家农户通过招投标方式签订了集体水面租赁合同,租期4年,合同约定以2年为周期支付租金。后经过转租,实际从事鲈鱼等水产养殖的农户共有13户。

到了第三、四年租金的交付时间,养殖户们均未按时支付租金。村委会多次催讨无果,起诉至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盛泽人民法庭,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支付拖欠租金并腾退。

初步了解案情并综合考量后,法庭引导当事人选择“法润之家”调解组织先行调解。接受委派后,调解员迅速查阅案卷多次与各养殖户“拉家常”,深入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调解员得知这些养殖户并非无故拖欠租金,而是对村委会存在意见。

“这次招投标租金的价格比之前涨了很多,等我们把鱼卖了就能马上交钱,村里一点都不体谅我们,太不近人情了!”“当时村委会晚交了几个月鱼塘,我们白白错过鱼苗最佳投放时机,我们损失大了,还要找村委会赔钱呢!”“养鲈鱼投入的设备成本很大的,现在解除合同我们怎么办?本钱都收不回!再说腾退也是个大工程,不可能说搬就搬!”养殖户们一边抱怨,一边诉苦。

细致调解,一案一策

调解过程中,养殖户们的态度也一直在变化,都有自己的想法和想要达成的方案。

考虑到各户的调解意愿与经济状况不同,法官、调解员与村委会协商,敲定大致支付时间以及付款主体,然后逐一与各养殖户确定具体调解方案。针对腾退问题,法官劝说村委会考虑到养殖实际给予合理的腾退时间,降低对养殖的影响,争取养殖户的信任。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耐心解决养殖户参与协商时遇到的困难。一名70岁的老农在约定时间没有出现,调解员打电话询问时,其表示愿意协商,但出行不便,调解员开车将其接到法庭调解。一名养殖者多次爽约,表示出差在外、信号不好无法上网,调解员找到其丈夫和姐姐,养殖户同意由他们出面协商。调解员还为想要继续从事养殖的养殖户寻找其他待租鱼塘。

成功调解 纷争止息

经过一个月的协商,13家养殖户各自与村委会达成调解协议,分期支付拖欠租金,涉及款项520余万元,养殖户在剩余租期内可安心从事养殖。此外,村委会同意给予几个月免租期,用于养殖户在租赁合同到期后清空鱼塘或运走鲈鱼。法院对上述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

这批纠纷的化解,充分听取农户意愿,保障渔业资源正常流转,展现了司法护航乡村振兴的力量。

来稿:刘文豪

文编:吴玉娇

责编:潘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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