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司法保护 | 同里国家湿地公园里,珍稀鸟类翩然而至!

政务   2024-09-11 17:30   江苏  


近日,同里国家湿地公园工作人员联系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法官,告知令人欣喜的消息。在法院设立同里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和宣教基地后,该公园观察到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半蹼鹬的身影,这是同里湿地鸟类名录上的第239位新成员

据悉,半蹼鹬成鸟体长约33—36厘米,体重约127—245克,它们偏爱广阔的淡水湿地,以昆虫幼虫、小鱼、软体动物和多毛纲为食。此次半蹼鹬的现身,标志着同里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质量,特别是鸟类栖息地质量,已得到进一步改善。

(同里国家湿地公园 谢东摄)


今年6月4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及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在同里国家湿地公园联合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宣教基地,并同步启动鸟类栖息地质量提升项目,推动在同里国家湿地公园开展湿地植被管理修缮、沟渠水系沟通、栖息地微地形重塑等鸟类栖息地质量提升工程,旨在切实提升环境资源审判司法修复性机制的实际效果。

近年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要求,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和司法生态修复工作,除上述基地外,还设立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汾湖)司法生态修复基地,努力以高质量司法实践回应人民群众的期许。


下一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绿色发展理念,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体系建设,推动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司法生态修复模式和经验,为推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吴江继续贡献司法力量。


来稿:史锦程

文编:吴玉娇

责编:潘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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