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180号建议的答复
自然资人议复字〔2024〕30号
XXX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实施的建议》收悉。所提建议对我们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统一分类标准
2018年前,各部门根据自身管理需要各自开展调查,在多年管理实践中形成了不同的地类标准,造成了不同部门之间认定的地类存在交叉重叠。对此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将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水、湿地、海域海岛等自然资源的调查和登记职责整合到新组建的自然资源部,为解决因部门分头调查而产生的“数出多门”和地类认定交叉重叠问题奠定了基础。
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建立“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等重大决策部署,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中,自然资源部从统一国土调查分类标准着手,将湿地列为一级地类、统一了陆海分界和林草分类标准、细化了城镇建设用地分类,制定了13个一级类、56个二级类为主体的“三调”工作分类,并按照国土空间唯一性和地类唯一性原则,为全国陆地国土每一个地块认定了地类,同时还结合管理需要增加了相应的属性标注内容,摸清了地类之间的转换变化情况。2023年11月,自然资源部围绕“多规合一”、多标准统一,多角度综合确定地类认定唯一性原则,结合包括林草湿海在内的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需要,正式印发了《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以下简称《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统一解决了以往调查、规划和用途管制在不同阶段采用不同标准所带来的一系列管理问题。
二、关于“三调”成果应用
“三调”是近年来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国国土利用状况。2021年8月,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此后,自然资源部逐年公开发布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数据。目前,“三调”成果已成为各部门管理的底图、底数和底版,已全面运用到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耕地保护和督察执法等各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一是自然资源部以2020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完成了“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经报请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后正式实施;二是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411号)明确“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的地类要以‘三调’为基础的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地类为准”;三是自然资源部会同国家林草局印发《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 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等文件,坚持国土空间唯一性和地类唯一性,以“三调”成果为统一底版,以国土空间规划及“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为依据,遵循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综合考虑地类来源的合理性、合法性,科学合理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四是自然资源部将“三调”成果与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充分共享,并印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管理办法(试行)》(自然资办发〔2022〕53号)规范“三调”成果应用。
三、下一步打算
我部将持续做好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保持“三调”成果的现势性,积极推动和规范国土调查成果共享应用,进一步夯实国土调查成果作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底数、底版和底图的工作基础,深入推进国土调查监测工作数字化转型,有效支撑高质量发展和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
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自然资源部
2024年6月14日
来源:自然资源部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