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修筑直服的集材道、运材道、防火巡护道、森林步道,道路可以硬化吗?有什么依据?
问:《森林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在林地上修筑下列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超出标准需要占用林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请问修筑直服的集材道、运材道、防火巡护道、森林步道,道路可以硬化吗?有什么依据?
省林业局回复(20240904):现行《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对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集材道、运材道、防火巡护道和森林步道等,没有禁止硬化的规定。因此,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这些设施,经依法批准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硬化。此外,《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全国重点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林防发〔2023〕115号)规定,此次新建和改造防火道路路面宜采用便于养护的柔性路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