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林办发〔2024〕50号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立法项目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切实承担起立法工作主体责任。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和统筹协调,及时跟进了解相关立法工作进展情况,强化督促指导,确保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顺利实施。
特此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7月9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
2024年林草立法工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林草重点工作,为林草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2024年重点推进以下立法项目:
一、《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制定(生态司)
二、《风景名胜区条例》修改(保护地司)
上述项目需要加快推进,按程序报送审查。
同时,研究推进“三北”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制修订,统筹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律制度。配合立法机关,做好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和国家公园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制修订工作。根据上位法修改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需要,对有关部门规章进行修改或废止。
未列入本计划的立法项目,原则上本年度内不予审查。属于林草工作高质量发展急需的立法项目,相关单位要及时提出建议,认真做好前期工作,由办公室按照有关立法程序报经批准后纳入立法计划。
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