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强教科研力量,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拟面向全省教育系统公开遴选8名学科教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简介
单位名称: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省教科院)
单位简介:省教科院是省教育厅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甘肃省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科研工作及指导全省各级教研部门开展学科教研工作,同时承担甘肃省教育学会、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甘肃省教育厅教育史志编纂办公室、甘肃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等业务工作。
二、遴选学科及人数
(一)学科教研员7名。
高中语文学科教研员2名;
高中思想政治学科教研员2名;
音乐学科教研员1名;
信息技术学科教研员1名;
特殊教育专业教研员1名。
(二)教育博士(学生发展与教育专业或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1名。
三、遴选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二)业绩条件
(遴选人员除具备上述所有基本条件外,特殊教育专业教研员须具备以下3项条件,其他学科教研员须具备以下5项条件,教育博士除外)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进行初审,同时符合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者可进入现场确认及笔试环节。
(三)现场确认及笔试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需按照省教科院通知时间、地点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对材料造假者实行一票否决,现场确认通过后当场发放准考证,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如有替考和作弊行为一律取消资格。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按照1:3比例进入面试(不足1:3比例则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进入面试)。
(四)面试
(五)体检
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在指定的公立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者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省教科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师德师风、群众基础、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七)公示
符合以上要求的人员最终被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名单在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www.gsier.com.cn)公示5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低于最低控制线者不予递补,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八)调动
公示后确定拟选调人员,报请省教育厅、人社厅审批通过后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如遇我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暂满情况,将暂时予以低聘。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659322503
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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