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中院
10月25日上午9点整
临沂中院执行局
11名干警迅速集结
乘车至兰山区某社区
开始清场行动
基本案情
2010年,临沂某村委与某建筑工程公司签订建筑施工合同,约定由后者承包该村委工程项目,工程完工后,双方因工程款问题存在争议,后某建筑工程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某村委支付工程欠款。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某村委偿付某建筑工程公司欠款3449898.91元,并支付利息、违约金。判决生效后,某村委拒不履行支付义务,某建筑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未予履行。执行干警依法线上线下查控,发现其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后申请执行人申请拍卖被执行人名下住宅。该住宅经法定程序公开拍卖后,执行局向被执行人和相关协助义务人送达了有关执行裁定,张帖了封条和迁出公告,并为其预留合理的腾退期限,但被执行人仍然拒不执行,个别房屋使用者拒不迁出。执行法官多次约谈并释法明理,被执行人仍然拖延清腾。
期限届满后,执行局对案涉房屋进行强制腾退。10月25日上午,执行干警与公证处工作人员一起来到执行现场,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明理,严肃告知其妨碍清场行动面临的法律后果,并向周围的群众宣传执行法律法规,引导群众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最终,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下,被执行人主动配合执行干警进行现场确认,案涉房屋顺利交付。
下一步,临沂中院将进一步加大强制执行力度,用实际行动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罗庄法院
为进一步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全面提升执行质效,10月25日凌晨5:20分,罗庄法院开展百日执行攻坚专项集中活动,就涉民生、小标的额、交叉执行案件开展案件集中执行行动,执行干警按照既定路线和目标,兵分多路,火速奔赴执行现场。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共出动干警45人,依法拘传21人、拘留10人,达成执行和解10件,执行完毕1件,执行到位金额41.1万余元,成果显著,圆满完成任务。
民有所呼,“执”有所应。下一步,罗庄法院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活动,以执行“力度”守护民生“温度”,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蒙阴法院
李某与孙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孙某自2019年后多次购买李某化肥,共欠货款5万余元,后支付两千元,剩余部分未支付,李某遂孙某将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孙某未履行还款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孙某履行了一小部分货款,后该案件终结。
通过凌晨出击,在被执行人家中,经执行人员耐心细致的沟通,孙某意识到失信的危害,并现场向申请人支付两万元执行款,表示剩余的部分会想办法筹集资金,积极履行还款义务,积极修复自身信用,至此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蒙阴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宣传力度,促使越来越多的被执行人认清形势,认识到信用的重要性,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诚信建设促进树立诚实守信、依法履约的良好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