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 | 一“执”向前:说说执行那些事(一)

政务   2024-10-28 18:30   山东  



利剑出鞘,执在金秋。当前,全市两级法院聚焦“六大攻坚”任务,重拳出击,连续作战,依法严厉打击拒执行为,以雷霆万钧之势迅速掀起一股执行热潮,展现临沂法院强大执行能力,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宣传力度,形成强大舆论攻势,在全社会树立诚实守信、自觉履行的良好氛围,临沂中院公众号将陆续推出“一“执”向前”:说说执行那些事”执行系列合集。



罗庄法院




近日,在罗庄法院“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执行局刘超团队当天拘传到位6人次,其中3件案件的被执行人主动全部履行完毕,2件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实际执结案件5件,执行质效提升效果显著。





案例一

被执行人栾某拖欠申请人王某财产损害赔偿款1200元拒不履行。在执行局干警到其住处进行拘传时,栾某迫于执行压力,当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了欠款。

案例二

陈某为张某及其儿子张某某担保,并代为偿还欠款38000元。后陈某向父子二人追偿未果,遂诉至法院,但在法院判决后,张某父子二人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开展专项行动的一早,罗庄法院执行局干警便来到张某某住处找到被执行人张某某,张某某称父亲正在外地打工,对于拖欠陈某的款项并不知情。在张某某被拘传到法院后,经与其父亲张某联系,法院很快敦促其父亲还清了欠款,案件执行完毕。

另外三起案件,一件案件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完毕,两件案件的被执行人在支付4万元和2万元欠款后,均与申请人达成分期还款的协议,案件均实际执结。

当日罗庄法院执行局,全局共实际拘传21人次,执行完毕案件9件,执行和解8件,实际拘留被执行人4人次,执行到位金额49万元,取得了良好执行成效。






沂南法院



10月25日清晨5时30分,沂南法院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拉开帷幕。此次专项行动,旨在集中力量抓好涉农民工工资、涉工伤、涉劳动报酬等民生案件,以坚定的决心和有力的举措,向拒执行为发起强力冲击。


执行案例1

杨某与某某劳务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杨某在工作过程中从手脚架上跌落受伤,经沂南法院判决某某劳务公司应赔偿杨某经济损失35593.44元。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属重点涉民生案件,执行法官立即展开调查,了解到杨某因涉案事故多处骨折、挫伤,工作和生活均受影响。本着“伤身”不能再“伤心”的初衷,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听取意见。劳务公司负责人刘某表示当前资金周转困难,且冻结银行账户影响经营,而杨某急需赔偿款用于康复治疗。执行法官努力寻找民生案件执行效率和被执行企业经营效果的平衡点,经多次调解达成和解协议,先行解除冻结措施保障企业正常经营。2024年10月25日,刘某按照约定付清赔偿款。案件顺利办结,实现胜诉权益保障和企业纾困解难双赢。


执行案例2

被执行人王某欠付申请执行人李某劳务费4675元,由于经常外出,并执行干警的电话拉入黑名单,执行干警一直未获取其下落。近期李某提供线索称王某已返回家中。清晨六点,执行干警到达王某家中将尚在睡梦中的王某叫醒,现场敦促其履行义务,否则将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看到等候在门外的警车,王某幡然醒悟,当即取出现金将劳务费全部结清。



本次行动共计出动警车7辆执行干警34名,截至下午14时,共拘传8人,当场履行完毕2件,达成和解6件,执行到位金额29.7万元。

执行之路,任重道远。沂南法院将以此次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极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不断提升执行工作水平,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平邑法院




10月24日至25日,平邑法院持续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执行攻坚专项行动。

行动中,按照事先排查收集到的被执行人线索,执行干警分别到被执行人家中、经营场所、实际住所地实地突击调查,督促被执行人当场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对不能现场履行、且多次通知拒不出庭、拒不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依法拘传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形成执行强力威慑。



本次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20人,拘留5人,执行完毕12件,执行和解11件,执行到位金额1199025元。

公安法院联动  合力惩治“老赖”

2024年10月25日凌晨,执行局法官接到一通电话“彭法官吗,被执行人秦某某已被我派出所控制”。



原来秦某某向工商银行贷款买了一辆奥迪车,后未按合同约定还款。工商银行向兰山区公证处申请债权公证,责令被执行人秦某某还款18万余元。法律文书生效后,秦某某未按时还款,工商银行向本院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立案后,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秦某某履行了6700余元,本案终结执行。随后秦某某便玩起了“失踪”,拒不履行和解协议,本院决定恢复执行并发布悬赏公告,在收到群众举报的关于秦某某的线索后,执行法官向秦某某可能藏匿地的派出所发出协助通知书要求协助查找被执行人秦某某。2024年10月24日晚上12点多,兰山区红埠寺派出所民警通过蹲守将藏匿在其辖区的被执行人秦某某成功控制并第一时间通知了我院执行法官。由于平邑法院实施团队干警参与集中执行行动,不能第一时间赶到接收被执行人,派出所积极配合我院工作,派出干警看守被执行人秦某某直到我院干警赶到。凌晨五点多,平邑法院执行干警到达派出所将被执行人接收并回到法院后秦某某仍拒不配合,多次以身体不舒服为由抗拒执行。本院拟对秦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拘留前的体检过程中,被执行人秦某某迫于强大的法律震慑力,同意先偿还4万元,剩余部分分期还。

本案取得良好的执行效果离不开公机关的大力支持!下一步,平邑法院将继续积极主动与公安机关进行对接,发挥好执行联动机制作用,解决查人找物难题,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法官提醒:各位“老赖”和准备成为“老赖”的被执行人,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承诺”的失约必将付出自由的代价,望各位被执行人尽早履行法律义务,积极主动配合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





经开法院




10月25日凌晨5点,当大多数人还沉浸在睡梦之中时,经开区法院执行干警已经有序集结完毕,干警们各个精神抖擞,继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之“百日执行攻坚”专项执行行动。随着执行局长一声令下,干警们根据预订方案,分别奔赴各执行现场。



执行案例

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孙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干警利用凌晨优势,前往被执行人家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刚到院子门口,发现被执行人正准备出门务工,执行干警随即将被执行人控制。

在将被执行人拘传回法院后,孙某某表示自己并不想当老赖,只是自己确实年事已高,也没有什么存款,仅有的收入就是帮别人干点农活和子女赡养,自己确实没有什么偿还能力。后经过释法明理,告知交通事故给申请人带来的损害,被执行人表示可以联系子女,争取今天履行部分赔偿。后被执行人子女到达法院,执行法官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经过与申请人沟通做工作,表示同意免除部分赔偿,但住院费等实际支出必须履行。执行法院经过多次沟通,该案最终成功达成执行和解并于当日履行绝大多数案款,剩余部分被执行人同意元旦前一次性履行完毕,双方当事人均对今天的执行结果表示满意,也对执行法官的付出表示真诚的感谢。

本次活动共出动干警24人次,拘传被执行人6人次,当场履行完毕1件,达成和解4件,拘留被执行人1人,执行到位金额21万余元。经开法院将以本次活动为契机,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大力提升涉民生、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执行力度,真正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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