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蒙法官说】“不过包退”变“迟迟未退”,如何维权?

政务   2024-11-07 18:19   山东  


临法案例【2024】112



2025年国考、省考在即,不少考生为“上岸”,往往会去上“包过”培训班。那若后期考试未过,培训费要怎么退?近期,法院审理一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经调解,某培训机构分期退还剩余5900元培训费。


01

基本案情




2021年12月,孟某花费17900元参加某培训机构的“包过”培训班,并与该培训机构签订《笔面试协议》,约定若孟某笔试或面试未通过,培训机构向其退费17900元。

后孟某未通过考试,该培训机构分期退还部分培训费,但剩余5900元迟迟未退还。孟某催要多次未果,将该培训机构诉至法院,要求培训机构退还剩余5900元培训费。





02

法院调解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某培训机构自2024年12月1日起,每月退还原告孟某培训费1200元,直至付清时止。



03

法官提醒



近年来,机构卷钱跑路、考生维权困难等现象时有发生,法院已审理多起因考生维权产生的纠纷案件。法官在此提醒,广大考生要提高警惕、理性消费,报名时仔细甄别培训机构办学质量、师资水平,详细了解培训机构营业资质、经营情况,并在签订合同时严格审查合同条款,核实培训课程、退费标准等内容,且妥善保存相关合同及付款凭证,以便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04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供稿:临沭法院 顾华倩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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