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姐姐,告诉您一个好消息,我考上大学了,现在正在进行军训,谢谢检察机关给我这次机会......”开学季时,余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接到小高(化名)打来的电话,向我们的检察官分享其考上大学的喜悦。
然而,就在一年前,小高还在为自己所犯的事情苦恼。2023年7月,小高在网上受到高薪兼职引诱,明知对方是利用银行卡转移违法犯罪资金,仍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对方,其行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2023年10月11日,该案件被移送至余庆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检察官通过走访学校、村委会以及到小高家进行家访,了解到小高平时是一个听话的孩子,在家经常帮助父母干活,在校学习成绩也比较优异,无其他不良表现,此次涉嫌违法犯罪完全是因为一时贪念犯错,导致误入歧途,一旦被起诉,前途可能就此终结。
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了案件,考虑到小高是高三在读学生,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系初犯,2024年2月5日,在寒假放假期间,余庆县人民检察院就小高的案件组织召开了不公开听证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依法对小高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设置六个月的考察期,并根据小高实际情况制定了个性化帮教方案,建立帮教团队,对小高开展全面帮教。
“检察官姐姐,我们这个星期考试了,我的成绩又上升了一些!”
“小高这个学期学习认真,老师们都反映小高表现很好。”
在小高考验期间,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团队人员与小高老师、小高父母及小高本人保持联系,时刻关注小高的学习、生活及思想状态,督促小高遵纪守法、好好学习、积极改正。
供稿:李 娅
编辑:政治部
审核:刘武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