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史的长河中,古树犹如一位位沉默的见证者,承载着岁月的记忆、生态的价值以及文化传承。然而,近年来,古树被挖的事件却时有发生,这不仅是对自然遗产的严重破坏,更是对生态平衡和文化传承的巨大威胁。
2024年5月,朱某某明知一棵“金弹子”被林业部门挂牌为古树的情况下,仍以3万元的价格对该树进行采挖、买卖。同时为了非法获利,通过抖音联系经营“金弹子”树的杜某某,杜某某等3人在明知其售卖的是一颗古树的情况下,仍以21.8万元的价格购买,价格谈成后杜某某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支付定金2万元。朱某某雇人采挖过程中被人发现后停止采挖,被发现时古树树根除主根外都被挖断,树兜已被挖起并包装成型。古树生长环境受到破坏,生长势受到严重影响,处于濒危状态。
经鉴定,该古树系柿科柿属乌柿,树龄130年,国家三级古树,树干胸围223厘米(胸径72厘米),平均冠幅10米,树高16米,林木蓄积2.5399立方米。
树木的根部负责吸收土壤中的水、二氧化碳和无机盐,同时具有固着、支持、输导、储藏、繁殖等功能。李某某等五人的行为造成古树树根已被挖断,影响了其正常生长,古树生长环境受到破坏,更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余庆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发布公告后,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或社会组织提起诉讼。余庆县人民检察院与五被告磋商达成民事公益诉讼损害赔偿协议,由五人支付修复生态环境费用52442.2元的方式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并于2024年10月29日共同向余庆县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供稿:文军来
编辑:政治部
一审一校:陈晓洪
二审二校:陈朝伟
三审三校:刘武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