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食品安全关乎师生健康和国家未来,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为营造安全、放心的在校用餐环境,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10月29日,余庆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介入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的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守护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师生用餐安全。
工作组先后到实验中学、子营街道中心幼儿园、城关一小学校食堂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涵盖学校食堂各项管理制度、餐用具洗消保洁情况、食品留样、食品加工和仓库存储、环境卫生、防虫防鼠设施情况等,重点就食品原材料来源,食品保质期限,食品加工、存储是否规范以及供应食材是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等情况进行抽查。同时,还检查了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试等情况,及时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帮助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余庆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介入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的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每到一处,检察干警都要就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与学校领导和食堂管理人员、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交流。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向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面对面宣讲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法律责任,强化相关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并建议学校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提高学校及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提醒学校在抓学习的同时不松懈食品安全方面的相关工作,督促学校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强化“两个责任”落实,紧绷“安全弦”,守护“盘中餐”。
秋冬季是食源性疾病高发的季节
未检检察官提醒:
▶1. 建议广大师生尽量在校园内就餐,如需在校外就餐,应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其证件在有效期内的餐饮店就餐。
▶2. 不到无证小店、街边小摊以及卫生条件差的餐饮店就餐。
▶3. 网络订餐时,应选择合法合规的供餐单位,注意查看店铺“商家信息”模块中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信息,特别要留意食品经营范围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等关键信息。外卖食品验收后应尽快食用,并保留相关消费凭证,以备维权所需。
▶4. 购买食品时,要仔细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观察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胀罐)、有无颜色变化、有无出现异味等现象。不贪便宜购买“三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无生产日期),不要购买颜色与正常食品有明显色彩差异的熟食和饮品等食品。
▶5. 提醒各位同学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餐前便后必洗手,不偏食挑食,不暴饮暴食,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不吃新奇食物(如野果、野味等),以降低“病从口入”的风险。
供稿:吴金鑫
编辑:政治部
审核:刘武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