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余庆县人民检察院对两名专门盗窃企业生产用电缆线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经法院判决后,两被告人均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10000元罚金。
案情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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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龙某某、吴某某系同村好友,二人都觉得通过盗窃电缆线卖钱的方式,不仅赚钱快,又不容易被公安机关发现。2024年3月,二人各自驾驶车辆一同前往余庆县寻找目标。经白天踩点后,二人将某砂石厂作为作案目标。当晚,二人携带夹钳等作案工具潜入厂房内,将该企业生产设备上电缆线剪断后装车盗走,并运往外地销赃,获利几千元。
尝到甜头的龙某某、吴某某觉得有利可图,二人便分头行动。龙某某前往余庆县下辖某镇辣椒加工厂作案,采取同样的方式盗窃了该厂生产设备上的电缆线。吴某某见上次被盗砂石厂仍然存在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于是又先后两次盗窃了该砂石厂内的电缆线。二人的行为造成两个企业上万元直接经济损失。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两被告人以跨区域销赃的事实难以查清,认罪不认罚。为有效打击犯罪减少企业经济损失,检察机关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快速查清事实、固定证据,让两名罪犯受到应有处罚,同时,积极督促公安机关追赃挽损减少企业损失,帮助两家企业迅速恢复生产,得到了企业代表的好评。
检察官提醒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妄图通过跨区域实施盗窃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用心用情的办好每一件案件。
供稿:兰江余
编辑:政治部
审核:刘武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