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日报》9月22日 第08版
遵义市余庆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党建+业务”相互融合、相互促进,通过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行政机关恢复被占用高标准农田、修缮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并建立了长效管护机制,为促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初秋,风裹着热浪掠过田野,正是农田丰收的季节。近日,余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驱车来到该县龙溪镇一处高标准农田开展案件“回头看”,现场通过无人机航拍发现,高标准农田内堆放的渣石、弃料等建筑垃圾已清理,被恢复的农田还栽种了水稻,破损的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也得到修缮。随后,检察官又沿着田埂、水渠一一查勘并记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被占用和损毁设施的修复细节。
今年3月,余庆县两会期间,龙溪镇代表团提出了要对高标准农田进行规范建设的建议,并反映该县存在建筑垃圾违法占用高标准农田的情况。根据余庆县政协、余庆县人民检察院会签的《关于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协同工作办法(试行)》,余庆县人民检察院将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进行了衔接转化。
该院通过调取高标准农田台账、走访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以及实地查看、无人机航拍等方式,展开调查核实。同时,邀请村委会干部、群众代表召开坝坝会倾听意见,发现自2021年以来,余庆县龙溪镇某村高标准农田15.1亩被第三方在施工过程中堆放了12吨建筑渣石、弃料等废弃物,龙家镇高标准农田部分水利工程建设沟渠则出现垮塌、沟渠被堵塞等情况。若不及时整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农田被长期占用后就不能继续耕种,水利工程修复不及时也不利于提升粮食产能,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该院通过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有机融合,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责令有关主体清除高标准农田内堆放的固体废物,并加强对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维修和养护,保障群众生产需求。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逐一整改并举一反三,责令有关主体清理高标准农田内堆放的建筑垃圾15余吨,恢复被占用高标准农田25亩。还委托有资质的机构采取渡槽架设、重新放线等方式,对3处垮塌水利工程进行维修,对4处堵塞水利工程开展清挖、重新砌筑。通过专项整治,共摸排整改46处农业设施用地、1596个农业大棚。并明确高标准农田的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程序、管护范围,防止耕地“非粮化”。
来源:《贵州日报》9月22日第08版
供稿:陈晓洪
编辑:政治部
审核:刘武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