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大:强化人大监督职责 守好全体人民共同财产

政务   2024-10-30 21:11   湖南  



近年来,湘潭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人大国资监督职能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的统筹安排,在用好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这一主要监督方式的基础上,加强国有资产监督与预决算审查监督、审计监督的紧密衔接,探索开展国资国企经营、资产盘活等小切口调查,深化国资管理监督实践。初步构建了专题调研强基础、日常监督全覆盖、专项审计作支撑、联网监督为依托、跟踪监督促落实的全链条跟踪监督工作机制,推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实质改进。





9月25日,湘潭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2023年度全市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统筹谋划

实现国资监督“同步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2018年,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对标中央、省委相关要求,以市委办名义印发了《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方式、内容重点、审议程序。经过一届的实践,常委会不断完善国资报告层级架构,强化与市级部门单位、市本级园区的“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目前已构建“子报告-专项报告-综合报告”三级报告层级架构,即,市国资委牵头,汇总市本级园区监管企业、市财政局监管金融企业的子报告,编制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汇总市林业局、市水利局等单位管理资源资产子报告,编制全市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市机关事务局牵头,汇总市直重点部门资产管理子报告,编制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市财政局负责汇总这些专项报告,并据此形成综合报告。实现了企业国有资产(含金融、文化企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五大类国有资产监督的全口径、全覆盖。

本届以来,为更好履行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准确把握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定位,市人大常委会全面梳理了政策法规以及中央、地方党委有关政策规定,对标全国人大及省人大,制定并下发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计划(2022-2026),对“五类”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做出统筹安排,合理确定年度专项报告议题,并明确每项监督的监督重点,如,对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重点在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防止违法违规举债、新增隐性债务等,同时强调加强与预决算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衔接;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重点服务国省战略和市委决策部署,服务实体经济、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服务科技创新、绿色低碳转型、“三农”的机制创新等;自然资源资产监督重点在支持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格局和国土空间体系的基础上,加强国有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及收益收缴等情况,推动规范和加强政府性基金收支管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重点则围绕“过紧日子”要求,提高配置和使用效率情况,进一步发挥“公务仓”的有效作用,推动预算支出与国有资产的形成有效对应。

五年规划的制定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国资监督绘制了时间表和路径图,确保列入每年对不同类型国有资产开展专项监督时,更有准绳、更有抓手、更能聚焦。

除了每年定期听取和审议综合报告及专项报告这一“规定动作”,市人大常委会还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常态化国资监督信息共享机制,在每年年初的市人大财经委对口联系单位座谈会上,市人大财经委相关负责人听取和了解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本级园区等单位关于全市国有资产管理现状、问题及整改进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对当年监督的重点内容和监督方式提出要求,提前下达“任务书”;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开展“小切口”式调研,跟踪了解国有资产盘活、国有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运营、土地等资源收益变化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收缴等情况,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建言献策;探索建立国有资产重大事项通报报告机制,如,加强重大投资项目和资产处置的决策跟踪监督,督促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就国有资本投向、负债、收益和资产重大处置情况依法向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通报,及时沟通解决国企改革发展遇到的难题。运用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国资监督模块,实现全口径国有资产的实时动态监督,大大提升了国资监督的信息化水平。

深入调查
全面摸清国资“家底子”

2月28日,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立军带队调研市属国企城发集团主建项目——杨梅洲大桥。

国资监督的第一步,就是彻底摸清资产“家底”,国有资产在管理、使用过程中一直存在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有些还是历史遗留问题成因复杂,单靠市人大财经委有限的人员力量无法真正全面掌握情况,因此,市人大常委会探索加强与审计部门的协调联动和成果共享,在国资监督上实现“三个同步”。

一是人大监督要点和审计计划同步。要求审计部门按照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国资监督五年规划安排,同步开展相关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审计,审计查出问题列入“同级审”报告,为年内开展国资监督奠定基础。

二是人大调研和审计调查同步。以2023年听取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为例,在年初交办审计部门开展相关专项审计的基础上,进一步针对市属国有企业及子公司设计表格安排填报资产分布和企业经营状况,将情况收集后进行梳理,再以委托审计的方式,要求审计部门组织对17家二级经营性子公司进行审计调查。对审计反映出国资管理和国企经营五大类89项问题,调研组“靶向出击”“精准发力”,再选取12家企业开展深度调研。

“85家企业有一半以上是亏损的。”“监管什么,如何监管,没有形成全市规范统一的标准、方法和风险防范机制,尤其对于园区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比较薄弱,对县市区监督指导还不到位。”“企业内部考核不到位,部分竞争类企业市场化转型慢,存在‘坐等靠要’思想,薪酬发放未与经营绩效有效挂钩,集团公司承载的支付压力大。”等等,通过专业的审计调查和扎实严谨的调研走访,这些问题逐渐浮出水面。“没有审计的支持,这些问题是不可能完全揭露出来的,通过审计的配合大大提高了我们调研的效率和成果”,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负责人王超利表示。

三是人大审议和审计成果运用共享同步。扎实的前期工作为市人大财经委初审提供了依据,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提供了底气,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深入反映很好。有代表反映“如此辣味十足的报告在人大常委会实属少见,真实、全面、系统地反映出我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经营情况,实现了全国人大、省人大关于国有资产要从‘报出’向‘报清’的转变的要求,同时也是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从‘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转变的深刻体现。”与此同时,审计部门根据调查情况形成了审计要情提交市政府主要领导参阅,得到重要批示,审计部门借助人大力量推动自身工作走深走实,人大和审计通过监督的良性互动真正实现同频共振,达到“1+1>2”的效果。


久久为功

推动国资监管“见实效”

2024年4月8日,湘潭市人大财经委跟踪督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审议意见是否落实到位?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对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不是一听了之,而是通过有力有效的跟踪监督,推动建立国有资产监督审议意见提出、处理、回应、跟进、反馈工作闭环的同时,能够解决一批难点堵点问题。

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出具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后,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先后两次对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督办,在听取市国资委的汇报的基础上,带领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一同赴市本级园区、部分市属国有企业等开展“穿透式”跟踪监督时进行督办,督促市国资委加强行业检查。对于调研和审计发现问题,不仅在“同级审”整改跟踪监督时,下一年度审议国资报告时,还要再联合审计部门开展审计查出国资方面问题整改情况的“回头看”,坚持问题不整改到位、整改未见效果不放过,形成全链条监督闭环。“审议的目的是整改和落实,要让审议意见落地有声,对于落实未到位的还要第二次报告”,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程献指出。

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推动下,市人民政府加快构建全市国资监管大格局,先后制定修订《湘潭市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工作方案》《湘潭市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建设方案》《湘潭市市属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同时重新完善国资监管企业负责人业绩分类考核、浮动薪酬管理等内部管理机制;成立清产核资小组工作专班,对城发集团、潭房集团等国有企业共326处不实房产进行核减注销,为权证清晰但未办理评估入账资产办理入账登记21处,价值2.35亿元,推动资产底数进一步清晰;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进闲置国有资产资源清查处置,2023年处置盘活国有资产资源107.93亿元,有效填补了财政收入缺口。

“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产。”程献说,“我们将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持续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不断总结经验,持之以恒探索和创新提高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工作的质量水平,切实肩负起管好、守好国有资产‘家底’的职责。”

编辑:刘杏

二审:蒋海洋

终审:田必耀

人民之友
《人民之友》是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刊、民主法治新闻月刊。《人民之友》及其官网(www.hnrmzy.com)、官微以“宣传人大制度、讲好人大故事、传播法治精神“为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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