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人大的不解情

政务   2024-11-06 18:40   湖南  

回顾与人大多年来的不解之缘,我感慨万千。有幸作为见证者,深切感受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所提供的坚强制度保障。作为永州市人大代表,我牢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参与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作为被监督者,我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中更加知责于心、扛责上肩,在履职尽责中全力维护公平正义;作为参与者,我通过汇聚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的合力,推动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解决……多种角色交织,绘就了别样情怀。

初见便已许平生

犹记得,2008年我刚参加工作不久,便被抽调到市人大常委会参与人大会议会务工作。我们在市人大常委会同志的带领下加班加点,对联络代表、会议议程、选举流程等每一个环节反复演练、核对,组织人大代表充分酝酿建议、名单,为代表履职提供周到全面的服务保障……在这一过程中,人大工作直观立体地呈现在我面前,同事们对于工作的精益求精,人大代表对于权力行使的严谨深深感染了我。之后连续几年,我都参加了相关工作,在工作标准与要求的不断提高中我也得到了成长,为今后全方位参与人大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监督是最好的支持

从2011年2月被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宁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之后被任命为检委会委员,到后来我作为部门负责人进行述职、接受专项工作审议、作检察工作报告、“两官”履职评议和办理代表建议等,每一次接受人大监督的过程都让我深刻认识到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检察机关应有的政治自觉,人大的监督就是最好的工作助力。

还记得公益诉讼工作尚在试点阶段时,我有幸作为负责人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开展了探索工作。永州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专门听取了该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针对其中存在的损害鉴定难、监督刚性不强等突出问题,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推动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加强公益诉讼的工作决议,将行政机关对检察建议回复整改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在人大的全力支持下,永州市的公益诉讼工作大放异彩,在守护一江碧水和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等方面成效显著,获得了全省公益诉讼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

一切为了人民

2021年,根据组织安排,我从永州市人民检察院调任宁远县人民检察院,经过人大选举,当选为检察长,并当选市人大代表。人民检察为人民、人民代表为人民,职责虽各有不同,但以民为本、心怀天下的情怀是一致的。我深知应以更大的责任担当,主动将执法办案融入社会综合治理大局。

结合在调研和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残疾人就业、就学、就医、出行等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拖欠农民工工资和老年人养老钱被骗等民生堵点、难点问题,我综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部署开展了一系列专项监督行动,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和推动下,汇聚多方力量,办理了一批民生实事,以生动实践传递党委、政府的民生关怀。

大道同行天地宽

在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上,检察机关应该如何更好地与人大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呢?这是我到县人民检察院任职后一直在思索的问题。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我们进行了有益探索,全力打造了“人大监督+检察监督”的特色监督品牌,通过建立健全人大代表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成功推动了河道治理、红色遗迹保护和特殊人群保护等方面50多个问题的有效解决,相关工作被《人民日报》新媒体予以重点推介。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省、市、县人大代表现场视察中和镇库里村仁江河河堤、湾井镇下灌村王昆烈士墓2处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案件整改现场,相关工作受到一致好评。

2022年5月24日,宁远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省、市、县人大代表现场视察宁远县人民检察院2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和镇库里村仁江河河堤、湾井镇下灌村王昆烈士墓。

前路漫漫亦灿灿,笃行步步亦驱驱。当初追光而遇,如今沐光而行,未来我将进一步聚焦发展所需,聚焦民生所盼,在加强人大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贯通协调工作中持续发力,贡献力量。(作者系宁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编辑:杨   柳
二审:蒋海洋
终审:田必耀

人民之友
《人民之友》是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刊、民主法治新闻月刊。《人民之友》及其官网(www.hnrmzy.com)、官微以“宣传人大制度、讲好人大故事、传播法治精神“为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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