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第一大客户为美的集团,主要向其销售的产品是空调结构件和热交换器。报告期内,公司向美的集团销售的金额分别为30,599.27万元、44,336.15万元、58,222.97万元和46,010.42万元,占当期总额法下销售金额的比例分别为65.37%、70.92%、69.76%和74.86%;公司来源于美的集团的营业收入分别为7,877.66万元、12,686.80万元、16,305.05万元和11,399.5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1.81%、50.16%、46.53%和49.29%。公司向美的集团销售占比较高主要是由于下游家用空调行业集中度较高,同时,公司在产能有限的情况下优先保证长期合作大客户,巩固与优质客户的合作关系。
请发行人:
(1)补充披露影响与美的集团合作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2)补充说明除美的集团外,拓展市场获取客户的情况。
请保荐机构补充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关于经营业绩与业务独立性
请发行人:
(1)结合发行人产品的性能指标、专利情况、技术路线与行业迭代情况、产品竞争格局及市场占有率,说明发行人的核心竞争优势;美的集团自产空调热交换器对发行人的影响;发行人产品是否具有较强的可替代性;综合上述以及发行人与美的集团的合作历史、在美的集团营收中占比变化等情况,说明发行人在美的集团供应商中的地位及稳定性。
(2)结合报告期内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最新情况、在手订单变动及最新执行情况,说明空调结构件产品是否存在毛利率及相关收入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3)结合热交换器产品在手订单定价及最新执行情况、该类产品未来三年预计销售规模、武汉及泰国两地生产线投产及产能利用情况、热交换器产品相关技术来源、核心技术人员及相关研发项目开发情况,说明热交换器产品业务销售快速增长的合理性及可持续性。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创新性
请发行人:
(1)结合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转化情况,包括新取得的专利等,说明空调结构件和热交换器产品创新性的具体体现;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的产品创新能力。
(2)按具体研发项目说明兼职及内部调岗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具体情况、未来研发活动中兼职及内部调岗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具体管理规划及相应的内控建设情况,说明研发费用归集的合规性。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恒帅股份主要从事车用电机技术、流体技术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汽车电机技术解决方案供应商。公司依托现有电机和流体技术,将现有业务规划布局为四大业务单元。在电机技术领域,划分为电机业务、电动模块业务;在流体技术领域,划分为驾驶视觉清洗系统、热管理系统业务。
恒帅股份业务覆盖全球主要汽车市场,目前已成为广汽本田、东风本田、东风日产、上汽通用、广汽集团、长城汽车、吉利汽车、中国一汽、A公司、D公司、小鹏汽车等知名整车厂的配套供应商。
同时,恒帅股份与斯泰必鲁斯(Stabilus)、庆博雨刮(KBWS)、博世(Bosch)、曼胡默尔(Mann+Hummel)、东洋机电(DY Auto)、劳士领(Rochling)、法可赛(Ficosa)、艾倍思(ABC Group)、大陆(Continental)、麦格纳(Magna)、霍富(HUF)、爱德夏(Edscha)、三花智控、拓普集团等全球知名的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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