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梅艳芳出于善意设立信托,为了给家人“细水长流”的生活保障,结果反倒引发了她的母亲覃美金不断的诉讼。家族信托作为一种金融工具,我们往往只关注其效果,但有时其目的从一开始就是错的。
10月14日,梅艳芳的母亲覃美金女士再被申请破产,登上了香港娱乐新闻头条。而四天前,正是梅艳芳的生日,如果她还活着,今年已经61岁了。
2003年,40岁的梅艳芳因宫颈癌离世,留下高达6800万港元的巨额遗产。按理说这笔财富足够让她的家人享受衣食无忧的生活,她的母亲怎么还会破产呢?这跟梅艳芳设立的家族信托有关。
这个案例中,理性的条款中隐藏着温情,而本应温暖的亲情中却透露出冷酷,令人不胜唏嘘。
“闹了21年”背后的贪婪人性
覃美金是因未能缴纳诉讼费用而再次遭到起诉的,香港律政司司长申请对其进行破产处理,案件将于12月17日开庭处理。梅艳芳去世21年,她的母亲闹了21年,期间产生了大量的诉讼费用,从这个过程中也能找到这位百岁老人坐拥巨额遗产却面临破产的原因。
2001年,梅艳芳被确诊宫颈癌早期。2003年被确诊为宫颈癌晚期,12月30日,因肝脏并发症在香港医院病逝。
梅艳芳在离世前一个月,考虑到母亲不善理财且嗜好赌博、挥霍无度,担心如果一次性把钱给她,可能很快会被败光,母亲以后的生活反而没有着落。因此,梅艳芳在最后时刻以家人为受益人,依据开曼法律设立了一个离岸家族信托,将信托命名为“Karen Trust”。
从公开资料看,2003年12月3日,梅艳芳在干妈何傅瑞娜、HSBC(香港汇丰国际)私人信托董事刘蔡秀莲和主治医生的见证下立下遗嘱并签署了信托契约,并同时转入了1000元港币作为初始信托财产。信托资产装入后,梅艳芳的生前信托就已成立。
在Karen Trust架构中,梅艳芳是委托人,香港汇丰国际(HSBC)作为受托人和遗嘱的执行人,被赋予了较大的权力。在信托文件中,梅艳芳表达了如下意愿:
1、覃美金在世期间,由受托人持有信托财产,并每月向其分配7万港币;
2、将位于香港和伦敦的两处房产赠与好友刘培基;
3、将信托中170万港币分配给4名外甥及侄女,用于教育资助,直至接受全日制高等教育;
4、覃美金去世后,剩余所有资产扣除开支后捐给妙境佛学会。
梅艳芳这份信托的目的是为了给亲人们未来的生活保障,但好心被当成驴肝肺,覃美金不满这种“细水长流”式的发放模式,在梅艳芳去世没几天,就开始长达10多年的系列诉讼,不断挑战该信托的效力。
2004年初,覃美金坚称梅艳芳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签订遗嘱,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遗嘱无效,并希望独得遗产。
2006年3月和2007年8月,覃美金和儿子梅启明将遗嘱执行人、主诊医师、遗产受益人一并告上法院,质疑三方串通欺骗梅艳芳立下遗嘱窃取其遗产。
2011年,覃美金与儿子梅启明指控信托基金管理不善,要求15亿港币的赔偿。
此外,覃美金还会用各种招数来要钱。2009年,她竟以生活苦闷为由,申请遗产中80万作为旅行资金。甚至在她91岁的时候,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要从信托里面去领20万的一笔开生日party的费用。
覃美金的这些无理要求和上诉,自然是屡告屡败。她曾试图通过抗议等方式表达不满,但未能改变判决结果。2017年,她又要求一次性发放十五年共7100万元生活费,均被法官拒绝。覃美金的“不懈努力”也不是没有结果,因为考虑到通货膨胀让生活成本提高,7万港元的生活费后来提高到了25万港元。
不过,覃美金因多次诉讼导致欠下巨额诉讼费,2012年就曾因未支付230万港币律师费第一次被申请破产,最终动用了梅艳芳的信托财产来偿债。
覃美金和儿子梅启明不但没有妥善利用梅艳芳的遗产,反而将其消耗在无尽的奢侈生活中。这次覃美金再度被申请破产,对她这样一个一直习惯于奢华生活的人来说,无疑是巨大的“灾难”。
梅艳芳信托基金为何屡受挑战?
应该说,梅艳芳已经对家人做出了细致的安排,而家族信托也是财富传承和风险隔离的有效工具。那梅艳芳的信托基金为什么屡受挑战,覃美金会和家族信托受托人打了十多年官司呢?最主要的原因,是信托的设立太过于仓促,出现了容易被抓住的漏洞。
2003年12月20日,为了在生前将全部资产装入Karen Trust,梅艳芳签署了授权文件。但当时圣诞假期将至,HSBC的私人信托董事刘蔡秀莲提前休假,梅艳芳同意在圣诞假期后,再启动信托资产的转入,但意想不到的是,梅艳芳肝脏情况突然恶化,于2003年12月30日因急性肝功能衰竭离世。
身在医院的梅艳芳生前签署了三份法律文件:一份家族信托协议,一份家族信托意愿书,一份遗嘱。在12月3日,梅艳芳立下遗嘱并签署信托协议的时候,信托就已经设立了。但是家族信托真正产生“效果”的时间,不取决于信托设立时间,而在于信托财产置入信托的时间。
梅艳芳计划置入信托的财产包括现金、股票和物业,过户手续需要时间,并与受托人约定好于圣诞节后将财产置入信托。由于离世太突然,梅艳芳没有成功在生前将她的全部资产转入信托,仅能通过之前立下的遗嘱作为兜底方式,将资产注入信托。
无法在生前将财产置入信托,就带来了两个问题:
一是家族信托更容易被挑战。对受益人来说,要挑战生前设立并已经置入财产的信托很难。出于对家族信托已经取得财产并合法运行的客观事实的尊重,法院只在极端条件下才会判决信托安排无效。
但挑战通过遗嘱设立的信托,或者通过遗嘱置入财产的信托则相对容易了。因为遗嘱的安排相当于是一种意愿,而非已经存在的既定安排。正如覃美金的几次诉讼,就坚称梅艳芳是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立的遗嘱。
二是信托的保密机制会失效。如果在生前就将财产置入信托,那么受益人是无法得知信托财产的管理、分配情况的。但由于信托财产是通过遗嘱置入信托的,而梅艳芳的母亲、侄儿侄女作为继承人是会被告知遗嘱内容的,这就有了对信托安排进行挑战的机会。
尽管存在这些漏洞,但总体来说,Karen Trust并不是一个失败案例,虽然覃美金长期通过诉讼执着地挑战信托安排的有效性,但始终未被击破,成功发挥了信托的资产隔离和保护的作用。而且Karen Trust设立的时间短,置入的资产也很复杂,能取得这样的效果实属不易。
与信托的效果相比起来,更令人感慨的反倒是信托的目的。梅艳芳设立信托,原本是出于善意,能让母亲可以节制消费,安度晚年。可结果却是覃美金欲壑难平,在一次次“夺产”的过程中耗费了金钱,最终沦落到破产的境地。
善意的施予对象决定了善意能得到怎样的回馈。10月10日是梅艳芳的生日,维多利亚港的“香港女儿”雕像下,仍有怀念她的歌迷为她献上花篮,他们没有忘记这位为人豪爽、仗义疏财、热衷慈善的艺人。而另一方面,梅艳芳的家人则为她的遗产纷争不休,想尽办法消费她残留的价值。
家族信托能够隔离财富传承的风险,却隔离不了贪婪的人性。家族的财富管理是大多数家族办公室的核心业务,但透过梅艳芳信托的案例可以发现,要实现家业永续,绝不仅是靠金融工具就能做到的。要做一个优秀的、为客户负责的家族办公室,真的很难、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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