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中对于设计概算的定义如下:
在初步设计阶段,依据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文件,在投资估算的控制下,对建设项目 总投资及其构成进行的概略计算。一般包括:建设项目总概算、单项工程综合概算、单位工程概算。
1.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规定;
2.相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概算定额(或指标);
3.工程勘察与设计文件;
4.拟定或常规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5.建设项目资金筹措方案;
6.工程所在地编制同期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市场价格,以及设备供应方式及供应价格;
7.建设项目的技术复杂程度,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以及专利使用情况等;
8.建设项目批准的相关文件、合同、协议等;
9.政府有关部门、金融机构等发布的价格指数、利率、汇率、税率以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
10.委托单位提供的其他技术经济资料。
三级编制(总概算、综合概算、单位工程概算)形式的设计概算文件组成:
1.封面、签署页及目录;
2.编制总说明;
3.总概算表;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表;
5.单项工程综合概算表;
6.单位工程概算表;
7.附件。
二级编制(总概算、单位工程概算)形式的设计概算文件组成:
1.封面、签署页及目录;
2.编制总说明;
3.总概算表;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表;
5.单位工程概算表;
6.附件。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设计概算,非政府投资项目可参照政府投资项目规定执行。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确需增加设计概算的,项目单位应当提出调整方案及资金来源,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或者设计概算核定部门核定。
1.初步设计概算一经批准,即成为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交付使用所需全部建设费用的最高限额,据以确定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作为实行投资包干制或工程建设总承包确定投资包干额或承包总造价的依据。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突破。
2.作为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依据。
3.是控制施工图设计和预算,实行限额设计的依据。
4.概算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是分析、考核建设项目投资构成合理性和效果的依据。
5.是筹措建设资金,编制建设项目用款计划,签订投资贷款合同和办理投资贷款的依据。
6.是编制工程建设招标文件和确定最高投标限价的基础。
7.是征地、拆迁进行施工各项准备,办理设备加工订货、签订供货合同的依据。
8.是落实建设单位经济责任制、控制拨款和结算、项目实施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以及考核项目经济合理性的依据。
来源:工程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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