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百问百答|| 020 雇主责任险能否转移雇主责任风险

文摘   2024-09-10 07:09   贵州  
2024年08月28日贵州高院公众号发布了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其中有一项说明是这样的:

有的小伙伴会产生疑惑,雇主责任险赔偿的能不能抵扣赔偿义务人的赔偿数额?

这里我想从两个方面来说明这个问题。

第一个方面是贵州高院所称的是“对其投有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所获的赔偿金不能抵扣赔偿义务人的赔偿数额”。这句话突出的一个词是意外。保险领域“意外险”与“责任险”的区别太大了。很多保险推销员打着减轻保费的幌子,给用人单位推销的就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旦员工发生伤害,保险公司肯定根据保险合同会对被保险的员工进行赔偿,但是保险公司的赔偿费用并不能抵扣用人单位基于用工责任应该赔偿员工的费用。当然,有的地方有裁判规则是如果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有意外险赔付部分抵扣用人单位应予赔偿的费用,则员工基于意外险获得的保险公司的赔偿可抵扣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

第二个方面是从雇主责任险的保险标的来看:雇主责任险的保险标的是雇主对雇员在工作期间或与工作相关的活动中因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而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此可见,雇主责任险是雇主因有责任承担了赔偿,然后保险公司对雇主的损失进行弥补。因此,雇主责任险就是地地道道的为雇主转移风险而来,简言之,是为了抵扣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结论是:本文前面的图片所称的商业保险肯定不包括雇主责任险。

即便意外险通过协商可以抵扣用人单位的赔偿数额,我还是要建议用人单位购买雇主责任险,一点很重要的原因是:意外险只保意外事故发生产生的损失,但员工在工作时猝死或者生病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时会被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肯定要承担赔偿责任,则此时可以帮助转移赔偿风险的只能是雇主责任险。

另外,话说这张图片的“第三方是否包括赔偿义务人”?


推荐阅读

1、一图系列

2、劳动合同百问百答

3、法务笔记

4、新版民事案由规范

5、民事审判实务问答

6、保险丝

7、副刊

8、人民法院案例库劳动争议专辑


………………END………………





劲风知松
劲松,一个有点逗比有点理想的法律人。星火虽微,但期待用自己的力量传播法治声音;现实路艰,仍不忘初心,坚持公平正义,服务人民群众;法旅虽苦,常怀感恩之心去欣赏沿途风光,分享点滴人生感悟。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