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案例库案例:南京某保险公司诉上海某保险公司再保险合同纠纷案

文摘   2024-09-09 06:39   贵州  

共同保险与再保险,应根据保险的具体形式区分。但这个案件比较好奇的是:本案从程序上来看,根据民事证据规则,法院审查认为与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不一致时,应该根据审查的法律关系进行裁判。但这个案件在一审进行实体驳回,然后经过二审、再审。虽然认定不是共同保险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南京保险公司在经过一、二、再折腾后,是不是又要基于再保险关系重新提起诉讼,无形中浪费了司法资源。


推荐阅读

1、一图系列

2、劳动合同百问百答

3、法务笔记

4、新版民事案由规范

5、民事审判实务问答

6、保险丝

7、副刊

8、人民法院案例库劳动合同专辑

9、人民法院案例库保险纠纷专辑


………………END………………






劲风知松
劲松,一个有点逗比有点理想的法律人。星火虽微,但期待用自己的力量传播法治声音;现实路艰,仍不忘初心,坚持公平正义,服务人民群众;法旅虽苦,常怀感恩之心去欣赏沿途风光,分享点滴人生感悟。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