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 你的大鱼
插排、台灯、充电宝、背包挂件等物品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可一旦经过别有用心的改造,就很可能成为“披着安全外衣的狼”……
暗藏玄机的插排
近日,据央视新闻报道,上海普陀区的潘先生发现,某网购平台上有店铺正在出售一款具有监听、录音功能的插排,而且还可以远程操控。出于监督孩子学习的目的,他以466元的价格购买了这款插排。
从外观上看,这款“特制插排”和普通插排几乎一模一样,然而经过店家的指导,潘先生发现只要安装店家提供的手机软件,这款插排就能瞬间变成具有录音和监听功能的窃听设备。
(图源:新闻截图)
当潘先生的同事知情后,提醒他使用这种窃听器材可能会触犯法律,建议尽快报警。随后,听劝的潘先生便带着购买来的这款插排来到辖区派出所报了案。通过侦查,警方发现卖家程某先后开设了4家网店销售这些伪装窃听设备,两个多月的时间共售出20多个窃听插排和台灯,甚至还有藏有窃听定位芯片的背包挂件!请在文末置顶留言处查看判决结果↓
幸好潘先生及时醒悟,及时报警并上交了窃听器材。然而在“监督孩子”这条路上,采取非常手段的,远不止潘先生一个……
“监护权”不等于“监控权”
据光明网报道,今年6月高考刚结束,江苏一家长把放在儿子房间六年的监控拆了下来,并发文称“感谢监控陪了儿子六年”,引发热议。
对此,有网友称:“我家也装了!其实不是不尊重孩子,实在是没办法的办法,是跟手机、电脑、游戏在较量。”
也有不少网友直言:“一句都是为你好,可以做出多么离谱的事,真是窒息感满满”。面对网友争论,该家长回应称监控平时不会看,只是让孩子心里有个约束。
监控孩子的做法虽然有家长的苦衷,但从法律角度看,此举并不可取。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图源:新闻截图)
可见,通过“监控”监督孩子学习,家长以为自己是在正常履行监护权,其实可能已侵犯了孩子的隐私权。一些家长认为,孩子必须让渡部分隐私权为家长监护提供便利和创造空间。但需要注意的是,让渡与否,如何让渡,取决于被监护人的意愿度。如果孩子明确拒绝在其房间安装监控,则家长的这种行为就失去了正当性。家长应当在充分沟通的前提下选择合适的方式,平衡好监护职责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之间的关系。
另外,也有心理学者认为,监控下长大的孩子,可能会有两个发展方向:
第一个发展方向就是服从型。孩子会丧失内驱力,不会主动,无法掌控自己,习惯被控制,甚至在以后的亲密关系中也会成为一个被动型的人。
第二个发展方向则是失控型。“拿自己的后半生来反抗他的前半生”,比如进了大学就不想动了,成为脱缰的野马,不会掌控自己。这样的孩子最容易被引诱、容易沉迷,他以前没玩过的现在更容易上瘾。
因此,从种种角度来说,以监控、偷窥、窃听的方式监督孩子成长,总是弊大于利!
如何正确有效实现监督目的?
正确有效地实现家长对孩子的监督,关键在于平衡关爱与放手、指导与自主之间的关系。具体来说,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重视沟通与理解
家长应当坚持不懈营造良好亲子关系,鼓励孩子分享他们的想法、感受和日常活动,确保家庭氛围开放且包容,以积极的沟通来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和心理状态,了解孩子的兴趣和困难,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比单纯的监控更能促进孩子的学习和发展。
(图源:Pexels)
培养自主意识和能力
保持耐心,培养自觉性虽然见效缓慢,但对于孩子的一生大有好处,相信孩子能自觉孩子才真有可能会自觉。可以鼓励孩子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包括时间表、目标和奖励机制,培养自主学习习惯;与孩子一起制定家庭规则,培养孩子的责任感和自我管理能力。
做温暖智慧的监督者
在提出监督的同时,家长应以身作则,通过积极的生活态度、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为孩子树立榜样。对孩子的努力和成就给予积极的反馈,包括口头表扬、小礼物或家庭活动,增强其内在动力。此外,家长要积极与老师沟通协作,以智慧管理形成共同监督的合力。
总之,家长监督管教孩子要有边界,不能越过法律的底线,要尊重孩子的个人隐私,并给予更多的信任和关爱,才能为孩子创造一个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