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
官媒发文:名校委托管理不得超过2个周期,超时需要全面“撤回”。
长沙的名校分校主要通过委托管理、对口帮扶、发展联盟(捆绑发展)、多校推一等模式开展集团化办学。
大部分比较强的分校,都是新学校委托管理模式,比如附中梅溪湖、长郡梅溪湖、西雅、长雅、北雅等学校。
对口帮扶办学模式,主要是对一些原有的老学校,比如二十一中这种。
捆绑发展办学模式,也主要是对一些原来的老学校,比如麓山滨江(原20中)、麓山外国语(原28中)、雅礼雨花(原黎托中学)、明德启南(原暮云中学)……
多校推一的模式比较少见,目前就看到周南梅溪湖是这个发展模式。
其中,长沙新盘配建的学校,基本上都是委托管理模式。
文中提到:
委托管理模式开展集团化办学的第一轮合作周期为6年,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需要继续合作的,报受托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续签合同或协议,原则上合作总时长不超过2个周期;
第二轮合作周期一般为3年。
在本实施意见生效之日前已签署合同或协议且正在执行,单个合作周期时长超过6年的按原合同执行,直到本轮合作结束。
如再续签则按本实施意见执行。若合作超过2个周期,但目前仍存在实际合作办学情况,作为历史遗留问题按照“一事一议”原则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决定,确定过渡期及后续执行办法。
经过两轮合作办学周期后,被托管学校应独立办学、自主发展,受托学校不再派出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
也就说,目前的名校分校,一般在挂牌9年后,就要自己独立发展了。
其实分校独立发展这种情况,在长沙早有先例。
比如砂子塘泰禹小学,变成了泰禹小学;砂子塘吉联小学,变成了吉联小学;砂子塘万境水岸小学,变成了万境小学……
现在这个政策,未来会大大减少挂牌名校的数量。
而“一校两址”新校区就不受影响,因为“一校两址”是同一法人,同一管理,本质上是同一个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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