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初创型企业,员工流动性较大,管理制度不健全等原因,未按法律规定及时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员工离职后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双倍工资差额。
这篇文章来讲什么情况下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双倍差额该如何计算?关于仲裁时效的两种观点。
正 文
二倍工资惩罚性赔偿金的情形
一、自用工之日起满 1 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最常见的双倍惩罚赔偿金就是这种情形,法律规定公司应当在 1 个月内与劳动者书面订立劳动合同,除非公司能证明是劳动者不愿订立劳动合同。
注意:
公司无法证明会被推定为公司不愿订立劳动合同,当员工不配合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一定要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并终止劳动关系,防止被恶意仲裁。
员工不愿订立劳动合同,若公司超过 1 个月终止劳动关系则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订立
劳动者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 10 年或已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该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除非劳动者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注意:
依然需要公司举证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无法证明则会被推定为公司不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工之日起满 1 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 82 条
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
月工资基数×N(N为建立劳动关系满 1 个月后的次日起算,最长不超过 11 个月)
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按照双方约定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来确定,只计算基础工资。
提成工资、加班费、奖金等其他福利性项目不计入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基数。
注意:
需要用人单位对工资构成进行举证,单位不能举证或证据不足,双倍工资基数按员工实际获得的月收入确定。
月工资基数高于上年度平均工资三倍按三倍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按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代签劳动合同的纠纷及其处理》
不同省份计算月工资基数的方法会有所差别,当地政策打人社局 12333 咨询电话确定。
江苏省有关规定:
月工资基数按劳动者当月的应得工资予以确定,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当月工资包含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的,应按分摊后该月实际应得奖金数予以确定。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的通知苏高法审委[2011]14号
劳动仲裁流程图
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
全国各地在实践中的做法不统一,不同地区对于仲裁时效的认定差距较大常见两种观点。
观点一:
二倍工资以每月为单位分开计算 1 年的仲裁时效,主张权利之日起向前推 1 年,重叠部分按“月”计算,超过时效部分不予支持。
注意:
该观点有利于企业;
法考采用的是该观点,比较抽象,搞不清楚也没关系找律师计算即可;
目前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四川省、江西省、福建省、内蒙古持该观点。
举例说明:
2019 年2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劳动者 2020 年 7 月 1 日主张双倍工资,仲裁时效从应支付双倍工资的 19 年 2 月起算。
2020 年 7 月 1 日申请仲裁,倒推 1 年只能请求到 2019 年 7 月至 12 月的双倍工资(图中重叠部分),只可主张 6 个月双倍工资差额。
观点二:
双倍工资差额为一个整体,同样适用 1 年仲裁时效,自劳动关系满 1 年之日起算,不满 1 年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
只要最后 1 个月的仲裁时效未超过,全部双倍工资差额的时效均未超过, 11 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会全部得到支持。
注意:
该观点有利于劳动者;
目前江苏省、浙江省 、广西省、山东省、重庆市 、吉林省 、贵州省、云南省 、天津市 、湖南省 、海南省持该观点。
举例说明:
2019 年 12 月 1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 日单位应当支付这期间双倍工资,仲裁时效应从用工满一年的 2020 年 11 月 2 日起算。
劳动者只要在 2021 年 11 月 2 日前申请仲裁,即可主张 11 个月全部双倍工资差额。
特别声明:
劳动争议裁判规则具有明显地域性,最终结果以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人民法院判决为准;
了解当地政策拨打当地法律援助中心 12348 、人社局 12333 、人民法院 12368 电话咨询;
本文仅供参考。
附:
法律援助工作流程图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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