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研报005期 | 关于乡村振兴的内生主体和古村空间改造中的公众参与模式

学术   2024-04-17 13:09   上海  


 同济大学乡村振兴研习社

《半月研报》005期

引言


秉承"知行合一”的优秀传统,同济大学乡村振兴研习社始终注重社团成员的理论水平培养。由理论部牵头发起的活动——《半月研报》旨在激励社团成员分享与讨论他们在学习和生活中接触到的富有价值、启发性和可供深思的乡村产学研案例,以促进知识与经验的交流。通过这种方式实现“以实践经验丰富理论学习,通过交流提升理论水平”的目标,为中国乡村振兴理论与实践孕育青年力量。

       2024年4月16日晚19时 ,同济大学乡村振兴研习社“半月研报005期”学习研讨会于线上腾讯会议成功举办。俞雯靖(同济大学)和邓泽昀(哈尔滨工业大学)两位同学作为本次的分享人,都从乡村振兴的工作主体展开了分享讨论,推介了《河南周山村参与式设计与施工项目的延申讨论》以及《社会企业实践——广东省韶关市“乡约在地”》两个多主体共建乡村的案例,带领着大家一起认识乡村振兴过程中的各个主体角色,深入探讨了乡村振兴规划行动背后群体行为与群体责任。

  

研究分享

俞雯靖同学分享

 2023级建筑学专业硕士生俞雯靖同学向研习社社员推介了《关于乡村振兴的内生主体——河南周山村参与式设计与施工项目的延申讨论》。在这一乡村改造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多方主体的加入使得乡村的社会结构也在发生着变化。乡村振兴中,在地力量是不可无视的要素。关于该话题的讨论都在强调村民作为内生主体的回归,然而在具体实践中却会受到各种原因的阻碍。河南登封市周山村的案例通过参与式建设过程中的培力与赋能,推动民众实现了意识的转化,主体身份获得重塑。俞同学不禁疑问,我们是否可以从中借鉴到一个可迁移的方法论?

社会组织参与乡村社区治理、乡村振兴被寄予了厚望,但同时也不能无视在地力量。关于乡村振兴主体的讨论,都在强调“社会主体”“农民主体”“主体复归”,然而,在实践中,不难看到外来社会组织进入乡村社区后,遭遇“水土不服”的第三方实践困境:行动难以落地,或者无法激发社区的内生力量,行动的力量趋于消解;或者解构旧有格局却难以重建秩序,甚至引发纠纷与混乱。外来力量介入乡村发展,如何实现村民意识的转化,使之成为自觉的行动主体,是乡村振兴实践中一个重要的问题。

河南省周山村村民在跨学科行动研究团队协力下,参与了在地窑洞活化保护项目。整个项目基于跨学科行动研究的参与式理念进行设计,使得参与窑洞修复工程的在地师傅在近7个月的施工过程中,由只关注个人收入的单向度的建筑雇佣包工转变为共同创造的社区建造者。团队对社区参与的重视,在周山村已形成了"村民骨干—村民积极分子—村民"的圈层动员阵式,延伸了行动团队的范围,极富创造力和行动力。

新时代乡贤已经广泛参与乡村振兴实践,成为当前乡村治理中的重要经验,多次被中央文件强调。新乡贤是现代化背景下乡村建设的重要力量,具有“德才兼备”、“反哺乡村”、以及“没有拔去自己与乡村的联系”的特性。

新乡贤能够承担乡村振兴内生主体基础的职责,其促进乡村振兴的作用机制可概括为三方面:示范引领乡村文明建设、推动乡村振兴;协调整合乡村社会;组织化运作,建立起一套地方调节机制,实现基层社会与国家权力在乡村场域的互信和资源共享。

而从各地实践来看,尽管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在促进乡村振兴方面具有一定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过于强调治理者的个体化因素因而与乡村治理法治化之间存在张力、缺乏制度保障引导而活力不够、治村过程缺乏有效规制等。


参考文献

[1]武俊萍,古学斌,梁军.从单向度的建筑雇工到共同创造的社区建造者——乡村振兴实践中村民意识转化的行动研究案例[J].社会工作,2022,(02):32-45+107.

[2]龚丽兰,郑永君.培育“新乡贤”:乡村振兴内生主体基础的构建机制[J].中国农村观察,2019(06):59-76.

[3]陈寒非,高其才.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作用分析与规制引导[J].清华法学,2020,14(04):5-17.

[4]https://www.ccmccf.org.hk/sc/2020/09/18/news02-3/


同济大学乡村振兴研习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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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推介

邓泽昀同学分享

哈尔滨工业大学19级城乡规划本科生邓泽昀同学以《广东省韶关市“乡约在地”为例》为主题,向研习社社员分析了乡村振兴中公众参与的社会企业实践行为

“乡约在地”是一个以城乡共融、跨学科共创驱动的乡村振兴社会企业,其采用商业模式进行运作并获取资源,盈余再投资于企业与社区发展。案例通过开展共创营,在村庄微改造中促进常住村民与外来专业者成员共同参与。

该企业立足广东省韶关市,成立于 2022 年 5 月。其目标是以社会企业的形式,突破公益捐助的限制,整合更多企业等多方资源,吸引专注与深入于乡村振兴、乡村创新的人才,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最后让经验与能力走出韶关市域,服务于全国。

其成员包括常住村民和外来专业者,他们共同想象与建设乡村的景观、产业和关系,为宜业宜居的乡村进行本土化创新,推动城乡深度融合。组织模式包括村庄招募、开展在地创新营、实施改造项目、设立驻村创新中心等。村庄可以通过提交申请表进入“乡约在地”合作伙伴库,经过初筛、电话沟通、实地考察调研后,与乡约在地确认合作方案。根据村庄发展需求,共同商定微改造的目标及计划。

“乡约在地”的推进形式是共创营,成员包括常住村民和外来专业者。共创营为不同身份角色的组织与个体提供深度进入乡村的入口,如个体实践者、村两委/农民合作社/返乡青年、关注乡村发展的公益基金会、希望参与乡村发展的企业、进行乡村发展研究的高校/学者/研究者等。

此外,“乡约在地”的主要实践包括在地创新营、改造施工等。在地创新营时长为4-7天,改造施工时长约为1.5个月。为更适应村民生活及发展需求的家庭或公共空间,要求至少6户村民直接参与、接受改造,或使用改造成果。目前乡约在地的主要工作成果包括发展庭院经济议题下的庭院改造、儿童友好乡村公园设计、适老化乘车点微改造等。

总结来看,“乡约在地”的工作模式是“创新实践→设计迭代→反馈沉淀”,并广泛合作,如与公益基金会合作获得资金支持,与村民与外来专业者共同组成共创营成员,与高校、企业、中小学合作进行平日运营,与政府/事业单位合作建立组织基础等。

最后,“乡约在地”正在将其经验与模式推广到全国,招募试点村庄,围绕儿童发展、健康老龄、公共健康宣导、文化旅游生活及可持续农业共五大乡村发展主题进一步开展微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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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照环节


第5期半月研报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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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同济大学乡村振兴研习社《半月研报005期》活动圆满完成,期待下一期的半月研报会上同学们的精彩分享,并以此放开视野,发散思维,小心求证,大胆讨论!


 

END


文案组:俞雯靖 邓泽昀

后期组:罗展仪

审核:陈晨 王佳慧



乡村振兴同济行
同济大学乡村振兴研习社官方公众号。同济大学乡村振兴研习社是以同济大学众多优势学科为基础,以“乡村振兴研究和实践” 为主旨的跨学科学生学术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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