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工会是中国共产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做好新时代工会工作,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事关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事业的发展。为使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更为系统便捷地学习和了解工会基础知识,公司工会开通“工会小课堂”专栏,定期推送优质学习内容,便于大家扩充知识储备、提升综合素质,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确定候选人是基层工会选举的关键环节,怎样确定候选人呢?《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委员候选人,应经会员充分酝酿讨论,一般以工会分会或工会小组为单位推荐。由上届工会委员会或工会筹备组根据多数工会分会或工会小组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根据这一规定,基层工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应经过五个环节。
(1)民主推荐候选人。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一般以下一级工会或工会小组为单位,由会员经过充分酝酿讨论,民主推荐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一般”,强调的是通常情况下,以下一级工会或工会小组为单位进行民主推荐,这是推荐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主要方式,并没有排除会员联合推荐、会员自荐、同级党组织或上级工会推荐等方式。
(2)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由上届工会委员会或工会筹备组根据下一级工会或工会小组的多数意见,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提出建议名单的主体只能是上届工会委员会或工会筹备组。换届选举由上届工会委员会提出,新建立的工会由工会筹备组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应在会员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根据下一级工会或工会小组的多数意见提出,而不能根据少数人的意见提出。
(3)经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审查同意。候选人建议名单应经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审查同意。没有成立党组织的单位,候选人建议名单应报经上一级工会审查同意。报告应以书面形式,不能以其他形式;同级党组织可以书面同意,也可以口头同意,而上一级工会应当书面答复同意。
(4)建议名单应进行公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审查同意后,应进行公示,接受会员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的方式和地点没有具体规定,但原则是方便广大会员普遍知晓。
(5)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通过公示没有异议的,在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时应进行表决。表决的主要目的是在正式选举前,让会员或会员代表对候选人资格进行确认,同时,进一步熟悉候选人情况,做到选举时心中有数。表决一般采取举手的方式。表决通过后,才能确定为正式候选人提交大会选举。
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主席、副主席等候选人不仅应具备一定的政治要求,还要具备一定的履职要求。综合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主要有四个方面的要求。
(1)热爱职工和工会工作。要对职工群众有感情,知职工懂职工爱职工,密切联系职工,善于团结职工,对工会事业充满激情,热心开展工会活动,不计名利、不计得失,愿意为工会事业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2)具备一定文化业务素养。具有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文化、法律、工会业务和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勤于学习,善于钻研,熟悉党的有关方针政策,领会上级工会的有关要求,不断提升自己的文化素养和业务本领。
(3)同职工群众保持密切联系。要深入职工、深入实际,时刻同职工群众保持密切联系。要关心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的疾苦,真正为职工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不断增强基层工会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努力做职工群众的贴心人。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会是劳动关系的产物,承担协调劳动关系任务,必然要与单位行政、职工经常发生联系,这就要求候选人要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在实践中努力成为组织动员职工的能手、协调劳动关系的能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能手。
编校:蒋郁 程琳
来源:公司工会
审核:薛宝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