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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医保基金预付工作的通知》,明确要建立预付金制度,专项用于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等医疗费用周转支出,医保预付金的预付规模在1个月左右,并且不得用于医疗机构基础建设投入、日常运行、偿还债务等非医疗费用支出。
长期以来,医院“回款难”都是医药企业要面对的“老大难”问题。
尤其疫情后,部分医疗机构收入受到影响,资金短缺问题明显,接收地方财政补贴后往往选择先保证核心运转款项而延迟采购款项支付,医药企业账款回收困难加剧。
商务部几天前(11月7日)公布的《2023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中提到:“医疗机构拖欠药品批发企业货款问题仍未改善”,“药品批发企业资金压力和财务费用负担日益加重”。
数据显示,2023年药品批发企业对医疗机构应收账款回款天数继续增长,平均达到152天,比2022年增长2天,与近5年最高值(153天)接近。
2019-2023年药品批发企业对医疗机构应收账款回款天数
在152天的行业平均回款周期下,有相当一部分企业的实际账期超过1年。
有企业针对2023年报向投资者回复时提到,其与多家医院实际账期达到18个月,比合同约定期限延长了14个月,还有部分合同未明确约定账期的医院实际账期超过20个月。
此次两部门联合建立规定用途的预付金制度或可减少“坏账”产生。
自“4+7”带量采购政策实施以来,药品价格整体水平被有效控制,医药企业利润空间也随之被压缩,若医疗机构回款周期持续延长,医药企业既要面临资金被长时间占用的周转压力,也要自行承担相应资金成本,经营难度将进一步增加。
近期,有医药企业在最新披露的第三季度报中表示,其报告期内净利润下降主要系应收账款回款延迟,相应的资金成本增加导致。
然而,竞争加剧的市场环境下,不少药品批发企业为维系与医疗机构的合作关系,会给予更宽松的账款支付周期,有的主动将账期延长至1年以上。这种形式在一定时期内能提高院端客户粘性、保证市场份额,但随着应收账款积压,企业现金流风险也将成倍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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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国家医保局、财政部此次要求建立的医保预付金制度,今年还有多个国家级单位先后发文提及回款问题。
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意见》,明确要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和项目资金监管。定期检查资金到位情况、跟踪资金拨付情况。加强政府采购支付监管。也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拖欠成因及防范化解举措的研究,合力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强化审计监督。
6月,国务院还在发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时针对“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提出,要加强公立医院债务风险管控,指导推动各地有序分类化解公立医院长期债务。
5月,国家医保局在《关于加强区域协同 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中也提到,“完善执行机制,增强集采制度效果”是当前的重点工作之一,包括畅通供应和质量问题反馈渠道,“对不向已签订协议的中选产品开放进院渠道、不按时回款的医疗机构进行通报约谈,对整改不到位的会同相关部门按规定进一步处理”等。
同时,各省在各项文件指导出台了多项具体举措,主要集中在推进直接结算、优化结算流程等方面。
例如,内蒙古创建“医企银直联”模式,通过医保基金的统一结算账户,确保集采药品和耗材的回款周期不超过30天;广西要求医用耗材在验收后月底前结算,并在今年全面实施线上直接结算系统,进一步缩短货款支付时间;广东、山东、福建、江西、湖南等地也在陆续推进医保基金直接结算,加快货款支付。
在流程上,有医保部门实施预付周转金制度,例如,湖南、江西、广西等地规定每月根据实际采购量预付30%至50%不等的医保基金额度,以支持医疗机构向医药企业及时付款。湖南还实现了全流程线上管理,简化医疗机构和配送企业对账流程,减少人力负担。
随着直接结算政策落地、结算流程优化,医药企业回款难题或将得到缓解,不过,新制度及流程的建立对各单位管理水平、执行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运营需求间的平衡还需在实操中持续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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