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国家卫健委县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项目-湖北省重症医学专业培训预招生通知

文摘   2024-08-15 14:38   湖北  

国家卫健委县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项目

湖北省重症医学专业培训

招生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县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服务能力,加强卫生健康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组织修订并印发了县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内容,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重症医学2024年拟招收5名县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

基地介绍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重症医学科至今已成立20余年,日趋发展壮大。目前,协和医院重症医学科分为本部ICU、车谷ICU、肿瘤中心ICU、金银湖ICU共四个病区,实施一体化管理,开放病床70张。

      科室现有医师40人,包括正高职称6人,副高职称9人,中级职称25人。1人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1人入选湖北省青年医学拔尖人才计划。还担任湖北省重症医学医师分会主任委员、中国重症医师协会委员、中华医学会重症医学分会委员、湖北省重症医学分会副主委/候任主委、中华重症医学会委员、中国医师协会体外生命支持专业委员会青委副主委、中国研究型医学学会危重病专委会常委等学术职务。

       重症医学科装备了各种先进的医疗设备,常规开展ECMO、IABP、CRRT、机械通气、EIT、血流动力学、重症超声等各种生命支持技术。重症医学科每年收治病人数大约5000例,机械通气患者达到70-80%,CRRT 2000余例/年,ECMO 70余例/年。协和医院为综合性医院,病种齐全,重症医学科每年成功救治大量不同病种的急危重症患者,为各级医师临床学习提供了良好的实战平台。

      科室承担同济医学院本科生、8年制、留学生教学,是首批内科/外科危重症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接受来自全国各省市的进修医师深造学习。


关于培训

(一)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2024 年度县级骨干医师重点培训重症医学专业人员,执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重症医学专业(急诊医学专业,麻醉专业,内外科专业等均可报名)。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重症医学或急诊、内外专科重症工作三年,来自脱贫地区或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学员,可根据本地需求适当放宽招生条件。


(二)学员招收

      对来自脱贫地区的培训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学员招收工作应于当年9月30日前完成。培训过程信息将作为项目经费执行、项目考核及培训合格证书发放的重要依据。

      1. 学员于2024年8月19日9:00 - 9月9日17:00期间登录培训统筹管理平台(https://pxtc.chinacpd.cn/)填报培训基地报名意向,并上传由单位签字盖章的《紧缺人才培训项目/县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项目报名审批表》;临床药师类别通过“中国医院协会临床药师培训信息平台”(http://ntbcp.drugsafe.cn/program/index.php)填报,无须上传报名审批表。

点开图片自动展开操作手册


      2.各培训基地于9月10日9:00 开始,在 9月 13日、9月20日、9月26日17:00 前登录平台完成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审核工作。省级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于 9月27日9:00 - 9月30日17:00前登录平台对学员开展志愿调剂录取及志愿终审工作。

     3.录取学员应于2024年10月15日之前正式进入培训基地,接受脱产培训。


(三) 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临床实践培训和线上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原则上需脱产学习12个月。

      1. 线上学习。 学员可登录“中国继续医学教育网” (https://www.ncme.org.cn) 参加线上课程学习(学习内容包含公需课与专业课)。

      2. 临床实践培训。 学员进入培训基地,学习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并到相应科室进行临床实践。


(四) 培训考核

      健全培训考核机制,培训考核包括前后水平测试(培训统筹办公室负责,线上集中开展)和线下结业考核(各省负责,线下开展)。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及时制定线下结业考核安排,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交至培训统筹办公室,培训统筹办公室将组织专家组抽查考核开展情况,抽查比例不低于10%。各培训基地应要求参培学员在完成培训任务后,提交一篇培训总结作为学员自评。对考核合格并提交自评材料的学员,视同完成本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习任务。


(五) 培训证书

     完成培训,结业考核合格,视同完成2024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习任务,并颁发国家级培训证和武汉协和医院进修证。


(六) 相关待遇

      培训经费全免,根据学员出勤、学习、考核情况,按120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及按值班次数发放夜班补助。食宿需自理。 委派单位审核通过的学员培训期间,培训学员原人事(劳动)关系、工资关系不变,培训经费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给予补助。委派单位应保障其培训期间工资待遇,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国家规定津贴补贴及相关社会保障等。


(七) 咨询及报名

招收名额:5名

联系人:舒化青老师  

电话:13437284416

邮箱:370247973@qq.com


   期待您的加入!



重症之声
传递重症医学基础知识、研究进展和相关资讯信息。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