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风故事:叛逃。

文摘   2024-10-25 18:38   北京  




























































































































































































































































































































































































































































































































































文/木头生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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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裹着小脚的女人,旧时代的产物。
新中国成立了。
听别人说,女人也可以申请离婚。
出门买菜的时候,满街红旗猎猎作响,我鬼使神差地领了一张离婚登记表。
我的丈夫有两个妻子。
一个是我,一个是舒情——
留洋千金,他明媒正娶的太太,他一生的真爱。
我踩着小脚,给他们做了四十三年的饭。
却从不上桌吃饭。
一个寻常的清晨,我砸碎了烧饭的锅。
决心叛逃。
01
我给一家人做好了饭,就退回了厨房。
灶台上放着一个孤零零的碗,盛着我的饭。
我的碗和家里其他人的碗不一样,更小更破,单独放在角落。
我的脚也和家里其他人的脚不一样,更小更破,因此我只能住在阁楼。
饭厅里一共十张椅子。
分别属于我名义上的丈夫沈崇明,她的妻子舒情,以及他的儿子儿媳,孙子孙女。
剩下的三张,是留给客人的。
裹着小脚的女人不配拥有椅子,也不配上桌吃饭。
哪怕他的儿子,是我给他生下的。
我端起饭碗,就听见外头儿子沈原在抱怨。
“来来回回就这几道菜,吃都吃腻了。爸,和阿水说说,换换花样啊。”
儿子是我的生的,但是他的母亲却是舒情,名牌大学文学院教授。
不是一个围着灶台转了四十多年的老妈子。
因此自牙牙学语至成家立业,他只叫我阿水。
“是呀,爷爷,坏阿水,老是给宝宝吃一样的饭菜!。”
两个龙凤胎孙辈儿也应和着他们的爸爸。
从他们出生到现在,一直是我在带。
每天一睁眼,就是喂奶洗尿布。
可他们不叫我奶奶,只叫我阿水。
“阿水,过来一下。”
沈崇明素来疼爱孙子孙女,扬声喊我过去。
我忽然觉得厌烦无比,生平第一次,砸了手里的碗。
还不够。
我高高举起用了七八年的铁锅,重重砸在地上。
顶着众人错愕的目光,我踩着小脚摇摇晃晃地走出来。
02
沈崇明后知后觉,将筷子重重往桌上一放。
“阿水,怎么回事?”
桌子正中是我做的青菜瘦肉粥,是我天不亮就起来熬的。
米粒晶莹、软软糯糯,混在乳白色的米汤里,轻轻一搅,肉香四溢。
蒸笼里是我昨晚包的香菇猪肉陷儿的包子,掌心大小,软白饱满。
每一个褶儿都透着可爱,顶起中间小小的一揪面团。
还有时兴的面包、豆浆、削成小兔子形状的苹果……
沈家人在吃上要求严格。
早餐要营养丰富,午饭和晚饭,要八菜一汤。
沈崇明爱葱蒜,舒情不吃香菜,儿子儿媳嗜甜,两个小家伙每顿饭都要看到小兔子苹果。
我记得每一个的口味,唯独不知道自己的。
剩菜是什么我就吃什么,我没有自己的口味。
“哪儿来这么多抱怨,吃饭人难道比做饭的人还要辛苦吗?”
我喃喃自语,擦了擦手,从围裙的兜里拿出离婚申请表。
小心翼翼地展开,递给沈崇明。
“新时代了,女人也可以离婚了。老沈,我要和你离婚。”
沈崇明觉得我不可理喻,“阿水,离婚了,你踩着小脚,能去哪里呢?”
我病态地用围裙擦手,想要擦去指缝里逗留几十年的油烟味。
“不用你管,总有地方去。”
“我答应了你的父母要照顾你。”
沈崇明将离婚登记表撕了个粉碎,“阿水,以后离婚的事情,不要再提。”
03
在前朝,我曾是大户人家的闺秀,还未出生便与沈崇明定了亲。
和很多女子一样,我受规训长大。
小小年纪就缠了一双三寸金莲。
读女训、女戒,学针黹女工,持家之道。
后来洋人来了,山河破碎,沈崇明偷跑去留洋。
再见面,他意气风发,骑马走在街上。
他上门退婚,说自己在国外已经登记结婚。
他与舒情相识于异国,救国的理想让他们走在了一起,相知相许。
许一人,亦许国。
父亲发了好大的脾气,当下便重病不起。
弥留之际,他吊着一口气迟迟不咽下,逼迫着沈崇明松口娶我。
这世道太乱了,容不下一个小脚女人。
沈崇明只得答应。
没有凤冠霞帔,没有三媒六聘,我们对着父亲的灵位拜堂成亲。
他是个信守承诺的人,走到哪里就把我带到哪里。
舒情因为我和他争吵过不下十次,最终还是妥协。
我知道自己是个老旧的人,他们说的未来,说的理想,我都听不懂。
我没上过新式学堂,学生们走上街头游行的时候,我只能站在街边观看,帮路过的女学生捡起掉落的发卡。
我想还给她,可她走得太快,小脚追不上她。
我回到了阁楼,阁楼很小,只能放下一张床和一张桌子。
我躺在床上,硬邦邦的,陈旧的纸味萦绕在我鼻尖。
说是床,其实也不是。
准确地说,是用书四四方方堆叠成的床。
四十几年来,他们看什么书,我就偷偷学着看。
我渴望着有一天,能和他们坐在同一张桌子前畅谈。
谈民主与科学;
谈自由与未来;
谈革命与战争;
谈祖国的复兴与繁荣……
我不止一次试图加入他们的谈话。
可每次我一说话,他们便默契地闭上了嘴巴。
我读懂了他们的看向我的表情。
一个只会做饭的小脚女人,懂得什么?!
可就算再小的脚,也是脚。
只要有脚,就会向前走,走到阳光下。
点着煤油灯,我试图用浆糊黏上被沈崇明撕碎的离婚登记表。
04
楼下一阵嘈杂,沈崇明和舒情又在吵架。
最近他们老是争吵,因为舒情的工作问题。
舒情想辞去文学院院长的职务,继续攻读物理。
说起来,她出国留学,学的是物理并非文学。
后来成了沈崇明的太太,为了家庭,不得不弃理从文。
可她对物理学的兴趣不减。
几十年了,每个沈崇明熟睡的深夜,她都坐在客厅来不知疲倦地演算。
眼中依旧是少年时初见的滚烫。
那是理想的火焰。
争吵结束,开始摔锅碗瓢盆了。
下一秒,我的房门被推开,沈原冲进了我的屋子。
“阿水,爸妈又在吵架,你去劝劝。”
我低头在碎纸纸上涂满浆糊,慢吞吞道:“又不是第一次吵架,等会儿就好啦。”
沈原见我不上心,劈手捞起我粘了一半的纸再次撕碎。
“这次不一样!你听听这动静,两个孩子都吓坏了,你没听见他们吓得直哭吗?”
我不言语,他拉起我就往外走,“你去劝劝,去劝劝啊!”
他自己不想去,因为他们每次吵架都没个轻重,总是劝架的人遭殃。
这次的动静果然不同凡响。
我被沈原拉下楼的时候,沈崇明已经捂着心脏躺倒在地,口吐白沫。
还好抢救及时,于他性命无碍。
所有人都很忙,忙于工作、忙于学业,照顾他的任务,又落在了我的头上。
沈崇明躺在床上无法讲话,脾气变得越发乖张。
动不动就砸盘子摔碗,闹绝食。
我知道,他在闹别扭,他气舒情不来看他。
儿子儿媳也不来看他。
整日对着个小脚女人,散发着陈腐的味道。
沈崇明住院的一个月,我不曾睡过一个囫囵觉。
白天要在医院伺候沈崇明,给他端屎端尿,擦拭身体,忍受着他无穷无尽的坏脾气;
晚上回家要给剩下的人准备一日三餐。
有一天晚上我照镜子,忽然发现自己脸上沟壑横生,苍老成了一片树皮。
但这个家里除了我方寸大乱,其他人的生活依旧有条不紊地进行。
沈崇明住院的第二个月,他可以自己从床上坐起来,也能说话了。
天气好的时候,还叫我搀扶着他,绕着医院走两圈。
他就算是老了,也还是极高的个子,压得我摇摇欲坠,连带着他也前后摇晃。
“你啊,”他似乎颇为无奈,“一双小脚,还不如拐杖。”
他对我,总是平和而克制的,很少有对我高声呵斥的时候。
他会和舒情吵得不可开交,但对于我,总是保持着一种主人家的矜持与疏离。
“崇明,你是崇明?”
对面,一个头发灰白的老人坐在轮椅上,惊喜地叫住了他。
“孟郊?”沈崇明似乎也有些不敢确认,“一别,有二十多年了吧。”
二十多年的挚友未见,总有说不完的话。
孟郊好奇地看了我一眼。
“这是你家的佣人?二十多年前我好像就看她跟在你和舒情身后。你们夫妻俩,够长情的啊,佣人都用一辈子。”
沈崇明笑了笑,没有说话。
“老朋友,打个商量吧。我那护工今天有事回家了,你家这佣人,能不能借我用两天。”
“行啊,怎么不行。”
沈崇明随手拿我做了人情,答应得快速又轻松,像是餐后用牙签剔除牙缝里的菜。
我不止要伺候沈崇明和他的家人,我还要伺候他的老友。
帮一个不认识的老头擦洗喂饭。
我从医院回来,下了很大的雨,湿了我的鞋子,也湿了我的裹脚布。
我躲在小阁楼里,放开了我的双脚。
脚背高高隆起,脚趾诡异而扭曲地贴着脚掌。
就因为我残缺的脚,就只配得到残缺的爱吗?
我的裹脚布无处悬挂,他们不让我挂在阳光下晾晒,我只能挂在逼仄的窗边。
两条裹脚布在灯下影影绰绰,像是两条上吊的白绫。
天蒙蒙亮,我坐在办事处门口,等着开门。
“同志,”我舔了舔干裂的嘴角,局促道:
“我想离婚,但是登记表,被我弄丢了。”
05
其实是被沈原撕得太碎,我粘不起来。
女同志新奇地看了眼我的脚,又看向了我,随手从抽屉里拿出来一张崭新的登记表,递给我。
我佝偻着腰,连连道谢。
“婆婆你为啥要离婚?公公对你不好?”
“哎。”我局促地点点头,“想一个人过。”
“一个人的日子可不好过,你有什么营生没有?”
好心的姑娘是担心我一双小脚,没男人养,会饿死街头。
“有一个人欠了我很多钱,我准备去讨回来。”
姑娘听了这才放心,“婆婆要不要我帮你填?”
她是担心我不认得字,也不会写字。
我笑了笑,“不用。”
我一笔一划写下了我的名字——萧若水。
路有三千里,春容若水浓。
我这双小脚啊,要走自己的路咯。
小姑娘凑近了看我写字,很是惊疑的样子。
“婆婆你这字写得也太好了,以前怕不是大户人家的小姐。”
我低头看我写的字,行云流水,潇洒畅意。
沈崇明和舒情都写得一手好字,我想跟上他们,躲在阁楼里,也练了几十年的字。
这也是我出嫁以后第一次在人前写字,为了离婚。
沈崇明出院回家,我做了一大桌菜。
饭桌上依旧没有我的位置。
等他们都坐定,我拿出离婚登记,放在沈崇明面前。
“我要离婚。”
沈崇明抿着嘴,将登记表放在一旁,叹了口气,很是无奈的样子。
“阿水,我们都没有登记结婚,怎么离婚?”
舒情对我们的谈话并不关心,已经拿起筷子大快朵颐。
曾几何时,沈崇明就连多看我一眼,她都要大发雷霆,控诉他的不忠不贞。
我恍然大悟。
原来拜天地、拜高堂、拜夫妻并不算成亲。
原来我和沈崇明自始至终都是路人。
那这四十三年,困住我的,到底是什么呢?
我伸出双手,掌心向上,向他索取。
这是我第一次,对他提出要求。
“既然不是夫妻,那我白白给你们一家干了四十三年活,把工钱给我。”
他觉得荒唐,“你说什么?你照顾自己的儿孙,要什么工钱?”
“他们都叫我阿水。”
他的母亲,他们的奶奶,不是我。
是舒情,是沈崇明登记在册的爱人。
舒情婚后查出来不能生育,沈崇明就让我生了一个儿子。
我和沈崇明僵持不下,舒情忽然捂着肚子,冲进了厕所。
接着是沈原,还有他的妻子。
所有吃饭的人都捂着肚子,叫苦连天。
“你下毒?”沈崇明痛心疾首。
“巴豆而已。你如果再不给工钱,下次掺在饭里的,就不一定是什么了。”
“你走了,就再不能回来。你不要后悔!”
06
我从沈崇明家搬了出来,拿着他给我的工钱,租了个小院子。
小院子杂草重生,我花了两天时间,将院子休憩整齐。
还用竹竿搭了高高的晾衣架。
在阳光最好的地方,我要晒我的衣服,晒我的被子,晒我的裹脚布。
屋子不大,我却置办了一个很大很大的桌子,以后是要交朋友的。
要和朋友四邻围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
我还有了书柜,有了正儿八经的床。
离开了沈崇明以后我才发现,原来我最喜欢吃的,是包子。
难怪我以前总是熬夜蒸了一屉又一屉。
这天家里来了两个小偷,一人偷了我两个包子。
我拿起笤帚将他们赶到院子里,才发现是沈崇明的孙子和孙女。
包子塞进嘴里,鼓鼓囊囊的,像是偷灯油的小老鼠。
“为什么来我这里偷包子?”
我弯着腰问他们。
哥哥说:“因为饿,阿水你什么时候回来呀?新来了两个佣人,她们做饭都不好吃!”
我摇了摇头,“我不会再回去了。”
妹妹鬼灵精怪,眼睛滴溜溜转。
“那……我和哥哥以后能找你吃饭吗?”
我点点头,“你们放学路过,可以来这里拿两个包子吃。”
两个小家伙儿每天都来。
最开始几天,他们吃到刚出锅的包子,就很开心。
可没过多久,便又开始挑剔。
顶着一双脏手,在每个包子面皮上留下漆黑的指印。
在物资匮乏的日子里,吃一半丢一半。
“阿水,怎么每天都是包子,吃都吃腻了!”
很快,我就听到了同样的抱怨。
我将碗重重一放,第一次对他们发了火。
“什么阿水,你们应该叫我奶奶!再不济,也该叫声婆婆。”
“我才没有你这样裹小脚的奶奶呢!”
小小的少年涨红了脸,恨不得蹦三尺高。
“那你们以后都不要来了,再也不要来吃我的包子。”
“谁稀罕!”
他们走了,我一个人吃掉了被弄脏的包子。
吵架的第二天,他们还是来了,没有进门,偷偷砸破了我的窗户。
第三天,又弄坏了我的门……
第四天,我在街角捡到了一只快要饿死的狗。
站起来有一人多高,却饿得像是一根油条。
他们说,它叫阿黄,因为太能吃,主人不要它了,也不让它回家。
它也不走,就守在这儿等主人回心转意。
怎么这么窝囊?
我“啧”了一声,把它带回了院子,喂它包子吃。
“你以后,就跟着我吧。”
它摇了摇尾巴,我就当它同意了。
只是……阿黄这名字,和阿水一样,太不吉利。
正值日暮,橘色余晖披在他金黄色的毛发上,像是一块闪闪发光的黄金。
这么一条好狗,能吃能喝,威风凛凛,是看家护院的好手。
可不就是我在街上捡到的黄金?
“从今以后,你就叫捡金。”
不一会儿,捡金就帮我赶走了准时到访的不速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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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小孩子头一次吃了瘪,回家就哭哭啼啼地向家长告状。
说阿水养了只大狼狗,看到他们就咬。
沈原连夜砸开了我的门。
“阿水,你就这么翻脸不认人?”
“两个孩子是你带大的,你怎么忍心放狗吓唬他们?要是留下阴影了,你能负责吗?”
“你家两个孩子天天在我这儿糟蹋粮食,还砸坏了我的窗户,踢坏了我的门。”
我将罪证一一展示给他看,“既然来了,正好,赔给我。”
沈原找回了理智,意识到自己被那两个小坏蛋摆了一道。
话锋一转,带着些许可怜。
“阿水,回去好吗?你走以后,爸妈吵得越来越凶,没人敢去劝架,佣人来来走走,七八个了,没一个称心如意的。”
“哦,关我什么事。”
我迎着他的目光。
“我不是谁的妻子,不是谁的母亲,不是谁的奶奶,为什么要是谁的佣人?”
“你们一家,是好是坏,跟我没有关系。”
夜深人静,我的声音不大,却传得清晰且遥远。
沈原狼狈地张望,让我小声一些。
“嘘!低声些,被人听见,丢人现眼!”
捡金看他不顺眼,冲他吠了两声。
他正愁有气没处撒,一脚将捡金踹的老远。
“你敢打它!”
我抄起笤帚,重重打在沈原身上。
“你算什么东西,竟然打我的狗!”
“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你是老娘生的,处处嫌弃老娘,狼心狗肺的破玩意儿!”
我追着沈原跑了三条街。
连打带骂,他越不想让人知道,我偏让所有人都知道。
他沈原,有个小脚的娘!
08
我照常出门,多了不少人对我指指点点。
说什么的都有。
说我是弃妇,是童养媳,被人始乱终弃……
我走到哪儿,议论就跟到哪儿。
街角新开了个扫盲班,缺一个教书先生。
我去应征,负责招人的两个男人看着我笑。
我写了满满一黑板行书。
“我这水平,能教人不能?”
“能是能,”其中一个男人道,“可你一个女人家家的,还是个小脚,不好好待在家里,相夫教子,抛头露面算是咋回事?”
我指了指墙上挂的横幅和大字报。
“为人民服务的妇女,为建设国家贡献良多!”
“不分男女的朝阳事业,让妇女也能担当重任!”
“……”
我问:“这些是假的吗?我不是妇女吗?我不能当教书先生吗?”
“不是……只是你一个小脚当先生,是从来没有的事儿。”
“我是小脚,那又怎么了?”
“从来没有的事儿,就是错的事儿吗?”
“我的裹脚布裹在脚上,你们的裹脚布裹在眼睛上!”
我走到桌边一屁股坐下。
“去!把你们领导找来,我要和他说道说道。”
09
领导是个女同志,看见我写的字,当即拍板,让我去教扫盲班。
上课的第一天,我穿着新扯的布做成的衣裳,抹了很多头油,摇摇晃晃走进了课堂。
里面有二三十个男人,没有一个女人。
所有的男人都盯着我的小脚,哄堂大笑。
“噗!果真是新时代了啊,小脚女人也能出来教书。”
“诶?咱们是不是要叫她先生啊,小脚先生?”
“哈哈哈,哈哈哈哈!”
也不知道是哪个男人“嗬——呸”了一口痰,之后骂骂咧咧。
“奶奶个球儿,这年头谁都能教书了,老子走了!”
“一个小脚,能教大家伙什么?怎么裹小脚吗?”
“散了散了,在这儿听她上课,还不如回家种地。”
很快我的学生就走光了。
我对着空无一人的教室,讲了一整天的课。
下课以后,我提着蓝布兜回家。
舒情提着行李箱站在院门前,捡金冲她龇牙咧嘴。
“阿水,我离婚了。”
有一瞬间,我以为我的耳朵也不好使了。
她又重复了一遍,“我和沈崇明离婚了,我实在想念你做的饭菜,就来了。”
“你们怎么样,和我没有关系。我一点儿也不好奇。”
好吧,还是有点儿好奇。
“捡金,让她进去吧。”
捡金这才悻悻地让开了路。
我给舒情煮了碗面,她呲溜溜地吃了个底朝天。
“祖国建设需要大批科技人才,我向组织申请去西北科研,他却扣下了我的报名单,动用关系不让我走。”
“为了他,我教了一辈子书,文科非我所长,我也在讲台上讲了一辈子。”
“年少亦有凌云志,到头来抵不过柴米香。这是我实现理想唯一的机会了。”
“我一定要去大西北!”
烛光摇曳,她说的掷地有声。
影子倒映在墙上,如此坚决,如此浓重,与深夜里埋头演算的身影重叠。
“这么些年,我对沈崇明失望透顶。曾经我们确曾相濡以沫,只是现如今已经分道扬镳。”
她喟叹一声,从包里掏出几张粮票,“阿水,多谢你的款待。”
我对舒情的感情很复杂。
她抢了我的男人和家人。
但反过来,何尝不是我抢了她的男人和家人?
时代的洪流滚滚向前,我们每个人不论贫穷还是煊赫,都只是其中的一粒沙。
我把粮票还给她。
“我这里不是面馆,不做你的生意。也不是佣人,不接受你的施舍。”
“你吃了我的面,要用劳动来抵。不劳者不得食。”
舒情在我这儿拖地又刷碗。
我点着煤油灯,备明天的课。
舒情干完了活,好奇地凑了上来,问我在做什么?
我慢吞吞的回答:“在备课。我现在是扫盲班的教书先生。”
“哈?”她很惊讶地样子,挺直了腰。
我以为会在她的脸上看到轻视与鄙夷,却不想,读到了赞叹。
“阿水,新时代的女性,就应该这样。”
“舒情,”这是我第一次叫她的名字,“不要再叫我阿水,这不是我的名字。”
“那要叫你什么?”
舒情很是困惑的样子。
也是,在过去的四十三年里,我一直是围着灶台转的小脚阿水。
“我叫萧若水。你可以叫我萧先生,时兴点儿叫萧老师,也可以叫我萧女士。我们关系微妙,就不必叫我若水了。”
她懵懵然地点了点头,“好吧,若水女士。”
10
第二天,我的扫盲班准点开课,里面多了一个学生。
是舒情。
她一个大学教授,闲着没事干,来听启蒙课程。
我不理她,专心致志地讲。
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水平,我在家中练习了好多次,将每一个字讲得浅显易懂。
我在黑板上画画,我将汉字编成笑话……
我想让我的学生,离开课堂走进生活的时候,时时能联想到课上学过的汉字。
我讲得口干舌燥,拿起搪瓷杯大口喝水。
舒情抚掌,“若水女士,你是天生的老师。我自以为见多识广,却不想掉进了偏见的井,做了几十年的井底之蛙。”
门口不知何时,聚集了几个男人。
笑嘻嘻地看着我的小脚,指指点点。
我早已经习惯了这些恶意的凝视与议论,不做理会。
但是舒情却抄起支在墙角的竹竿打了出去。
“打死你们这些狗眼看人低的畜生!”
原来高知急了也会骂人。
我有点想笑。
舒情气喘吁吁地拿着断掉的竹竿回来。
“你现在为人师表,不能动粗。但是我已经辞职不做老师了,那些下三滥再来,我帮你打走!”
我只当她说场面话。
舒情这个大忙人,就算不做老师,也一定有很多事情要忙。
哪能天天都来?
别的不提,就说物理,就是她最重要的事。
11
舒情天天都来。
我问了她很多次。
她都笑笑不答,说这是一个秘密。
不仅如此,她还用大骨头棒子收买了捡金,天天上我家蹭饭。
沈崇明和沈原来找过她很多次,都被她和捡金骂走了。
我的第二个学生,是一个小姑娘。
她说自己马上就要成人了,下面有三个弟弟。
她梳着两个油光发亮的麻花辫,脚上却踩着一双破掉的布鞋,堪堪露着脚指头。
我拿针线帮她补了布鞋,才正式开始上课。
我在黑板上写了一个“人”字。
接着又写下了“男人”、“女人”。
我说:“男人女人都是人,人人平等,不分贵贱。”
我教她背三字经。
“三才者,天地人,三光者,日月星。”
“女人也可以如烈日骄阳,如璀璨明星。”
我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女孩说:“我叫田招娣。先生,你能不能教我写我的名字?”
我摇了摇头,“这名字不好。”
我转身在黑板上一笔一划地写下——
“田如星。”
“愿你在人生的黑夜里,为自己点亮希望的明星。”
小姑娘懵懂地看着我。
她说:“先生,我听不懂,但我会牢牢记住,以后会懂的!”
空荡荡的教室里忽然响起掌声。
一个男人站在门口,不知道听了多久。
他穿着中山装,身后的人都对他毕恭毕敬。
“这个女先生讲得很好嘛!怎么班上只有一个小女孩儿、一个老婶子在听课呢?”
12
来上我的课的人,越来越多。
大领导都说好了,能不好嘛!
消息不胫而走,那些从课堂上离开的男人,又回来了。
渐渐地,小小的教室就坐不下了,听课的人堵在门口,乌泱泱一片。
可不论人有多少,我始终在第一排给如星留了个位置。
她是我的第一个学生,也是唯一一个女学生。
下课之后,我擦着黑板,如星迟迟没有离去。
事实上,这几天,她来得越来越晚。
我问她缘由,她却什么也不说。
她忽然问我:“先生,小脚是不好的吗?”
我不可置否,“小脚是封建糟粕,当然是不好的。但裹小脚的人不是,大家都是平等的。”
“为什么有人会喜欢小脚呢?”
她似是疑惑不解,讷讷站起来向我告别。
这孩子,怎么忽然关心起小脚的问题了?
直到深夜,她哭着敲响了我的院门,我才知道,她家里人逼着她裹小脚嫁人。
男方家境殷实,她嫁过去,不仅可以享清福,还可以帮扶三个弟弟。
但也要付出一些代价。
裹成三寸金莲,满足对方见不得人的特殊癖好。
“先生,救救我!我不想裹脚!”
我替她擦干净眼泪,护在怀里。
院门被拍得震天响,是她的父母追了过来。
“招娣、招娣!你在里面吗?”
“来人呐,快来人呐——这个女人抢走了我的女儿!”
动静越闹越大,我被人抓起来,要带回去问询调查。
如星被她爹娘拉着,不让她再跑。
“我是扫盲班的先生,我在救我的学生!”
我高声辩解,可是无人听我的辩白。
他们只能看见我的一双小脚,听不见我的半点声音。
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将窄窄的路围得水泄不通。
小车也无法继续行进。
车窗摇下,我看见了熟悉的脸。
是沈崇明和他在医院重逢的老朋友孟郊。
他是留洋回来的,高举批判的大旗,投身救国的洪流。
他最瞧不起封建糟粕,最讨厌小脚。
也许!沈崇明可以帮忙!
我不知自己怎么做到的,歪歪扭扭地扑在他的车窗上。
蓬头垢面,像一个彻底的疯子。
“老沈!那个女孩儿要被爹娘裹脚,你帮帮忙!”
他看了我一眼,很是漠然。
“这是别人的家事,我管不着。”
害怕我再纠缠,他把车窗摇了上去。
我最后听到孟郊问他,“她跟了你几十年,确定不帮帮忙?”
沈崇明道:“她已经不做了。”
我悲哀地望着车窗后的他。
我爱过他,怕过他,恨过他,怨过他。
这是第一次,我瞧不起他。
年轻的萧若水裹着小脚,摇摇摆摆追随着沈崇明,妄图追赶上他的脚步。
可只知道三从四德,出嫁从夫,是走不快的。
她为了让男人正眼看她一眼。
读了很多书。
知道了民主与科学,平等与自由。
现在,她终于再不用追了。
小脚越走越快,走到了沈崇明的前头。
13
我在看守所待了三天。
重获自由的时候,一眼就看见了舒情。
“如星怎么样了?”
舒情递给我一块豆腐, “她很好, 组织已经介入了。她的父母再不敢给她裹小脚。”
我松了一口气,揉了揉干涩的眼睛, 想不起来已经几天没合眼了。
“是你救我出来的?”
舒情说:“你出事以后,我找了扫盲办的干事, 他们又汇报给了上面的领导, 引起了重视……”
“谢谢你。”
我真心实意的道谢。
“是我要谢谢你。”
我这才发现舒情提着行李。
“我要动身去西北了。临走之前, 想跟你告别。事实上, 是你的出走, 给了我叛逃的勇气。”
“耳顺之年, 我终于有勇气去践行年少时的理想。”
我一路送她到车站。
“你还会回来吗?”
“回不来咯!”她登上了火车,冲我招手。
“我愿俯首埋名, 托举祖国向上向前!他日祖国繁荣富强,便是吾辈之荣光!”
火车长鸣, 带着舒情和她的信仰驶向远方。
理想会蛰伏,但不会熄灭。
14
我重新回到了课堂。
风雨无阻, 教学不辍。
名气越来越大,很快便有人邀请我巡回教学。
我知道, 提条件的时刻来了。
开班授课可以,但是我的学生里,必须一半要是女人。
扫盲办的人道:“嗐!古人云有教无类, 怎么到萧先生这儿, 还有区别了。”
我反问他:“古人云有教无类,怎么男人能读书识字, 女人不能?”
“能是能啊,但那些女人不愿来。”
“我看多半是家里男人不让来。说到底, 还是你们思想工作没到位。”
教学的第十年, 我开始带徒弟。
毕竟我年岁已经不小了,总得后继有人。
文化教育不能中断。
我没有舒情的消息。沈家的消息, 倒是偶尔听说一点。
听说沈家的双胞胎被家人惯坏了, 在学校里频频寻衅滋事, 最终遭到了开除。
听说沈崇明又病了一次,成了半瘫,彻底不能说话,再也离不开轮椅。
沈原忍受不了沈崇明的喜怒无常, 死气沉沉的老人味儿,带着妻子孩子搬了出去, 自此失去了下落。
我在学生的陪同下正要参加教学论坛。
被一群朝气蓬勃的年轻人围着, 我的心情也雀跃起来。
我乐得看他们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其中一个女孩儿指着报纸上的相片给我看,“先生,您上报纸咧!”
照片上是一个满头银发的女人, 一身蓝布衫, 别着党徽,踩着小脚站在三尺讲台, 背靠着黑板, 面对着学生。
“我的理想, 就是成为和先生一样的人!”
“我也是!”
“你别老学我,我也是!”
我和学生们正说笑着,一个坐轮椅的老头忽然从我身边路边。
沈崇明已经衰老得不成样子, 双眼浑浊,极其畏光。
啊啊啊地说不出清楚的话,只着急着让人将他推到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
我与他擦肩而过。
从阴凉地走到了阳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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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碗子
情不敢至深,恐大梦一场,卦不敢算尽,畏天道无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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