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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氏祭义田亩部颁执照碑》
【时间】清嘉庆二十年(1815)五月初七日
【地点】江苏苏州文庙
【评述】
横长方形刻石,嵌于墙上,中部有断裂痕,残缺数字。碑文30行,满行13字。执照由礼部颁给。毛上珍刻石。
申领部颁执照者为刑部尚书韩崶的家人韩德。在获得江苏布政使司于嘉庆十九年(1814)闰二月初七日发给韩氏的续置义祭田执帖(参见8月25日介绍)后,韩德提出“缘家主现任京职,当经就近呈明立案,并请行文原籍,饬造捐田数目清册”。礼部因此回复:“此项祭田义田前经本部据呈行文原籍,造送田亩数目清册,准其立案。今复据该家属呈恳给照到部,应准承领印照,俾得世守。”此石所列田亩数,与嘉庆十九年《韩氏续置义祭田执帖碑》开列数目有细微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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