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0
2
4
《禁止烛匠罢工碑》
【时间】道光六年(1826)十二月二十五日
【地点】碑原在江苏苏州三乐湾东越会馆,现存苏州文庙
【评述】
碑高134厘米,宽65厘米。碑文13行,首行、尾行大字,年款处钤印,苏州府长洲、元和、吴县三县联合示禁。
据职员汪声闻、民人鲁太初等先后赴长洲县呈称:“职等原籍浙绍,在苏开张烛店。突有匪棍邵贤昭、林士昌、冯文锡等赶至职等各店,将浇烛各伙拉出结党,霸停工作,向各店敛钱逞凶。”官府收到呈文,查“上年有踹匠蒋淋云等讹诈各坊户,散发传单,勒令各匠停工毁物,业经本三县按名拿获,分别拟以军徒杖责,发配递籍在案。前车可鉴”,除将林士昌、冯文锡等讯供管押、勒拿在逃之邵贤昭外,负责管辖苏城内外烛店的长、元、吴三县特会同示禁称:“嗣后尔等安分守业,毋再听人煽惑,霸停工作,聚众敛钱,逞凶滋事。倘敢复萌故智仍蹈前辙,一经访闻或被告发,定即差拿到案,从严究办。”
在日历中考古丨在时光中惊喜
法制文物日历 | 十月十六日 · 清 ·《两广部堂禁营汛弁兵缉私巡船需索滋扰碑》
法制文物日历 | 十月十五日 · 清 ·《苏州府准东越会馆议定烛业按月捐厘告示碑》
法制文物日历 | 十月十二日 · 清 ·《留侯庙常住地界碑》
欢迎关注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获取更多学术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