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 | 十月二十八日 · 清 ·《张氏义庄执帖碑》

文摘   历史   2024-10-28 15:13   北京  
2024年10月28日 
星期一
历甲辰年·九月廿六





2

0

2

4


中国之治

《抚院明文碑》《取木竹行铺当官碑》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十二月
原在江苏常熟道前,现存常熟碑刻博物馆

碑高180厘米,宽82.5厘米。碑身中部有裂痕,下部磨泐,左下残缺。碑身有界行,禁碑文字14行,县署官吏、木商、竹行、经承竺题名10行,总计24行。颁示禁碑者为常熟知县高士䴊,立碑事由为“江南苏州府常熟县正堂加三级高为上宪真心为国为民等事”。碑载苏州府援引松江府“近奉宪台严饬,官修官办,不许派及行户,卑府实力奉行,丝毫不扰。远近商民,咸庆更生矣。今恐日久废弛,吁请勒石,以垂永利”的事例,并经两江总督于成龙批示,特要求属县“官吏查照宪行事理,即便立石”,永久遵行。常熟县据此立碑示禁。康熙六年(1667年)七月二十五日立
河北隆尧县碑刻馆

碑高190厘米,宽60厘米,厚20厘米。额横题“抚院明文”4字。碑身13行,行47字。
碑文载巡抚直隶等处地方管辖紫荆等关兼理粮饷督察院右副都御史甘文焜为“永革积弊以除民害事”而下发禁约文示。唐山县知县孙缵勒石。

甘文焜(1632-1674),字炳如,汉军正蓝旗人,沈阳(今属辽宁)人,祖籍江西丰城,石匣副将甘应魁之子。初以官学生授兵部笔帖式,后历任礼部启心郎、大理寺少卿、顺天府府尹等职。康熙六年(1667年)任直隶巡抚。康熙七年(1668年)迁云贵总督。

《张氏义庄执帖碑》


【时间道光七年(1827)十一月初八日给

【地点】江苏常熟碑刻博物馆

【评述】 

两通横石嵌于墙上。高约31厘米,宽73厘米,张大镛立石。上石36行,满行22字;下石右侧刻文8行,左侧刻“帖式图”,标注执帖发文机构、编号、印押等内容。

碑载昭文县前任山西河东道张大镛“
秉承亲志,捐置义田壹千贰亩肆分捌厘玖毫,又建庄祠房屋壹百贰拾叁间,赡给贫族,请免咨部,止请立案给帖”。经江苏巡抚陶、布政使司梁、苏州知府李批示,昭文县“饬吊各契验明,俱已输税”详覆,奉批“如详给帖,俾昭世守而杜盗废”,遂将“发来印帖转给张宦,勒石遵守。拓县碑摹呈送备案”。

帖式图”由江南江苏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印制,图右外侧标注“帖式/苏抚部院挂发藩字第贰拾肆号”,并钤“抚印”“司印”;左外侧标“刘博文斋刻”。框内右侧两行“江南江苏等处承宣布政使司为请定盗卖盗买义田之例以厚风俗事等因”为“帖式图”的模板,“计开”部分为该执帖的核心内容,且注明捐置义田、庄祠“坐落常熟、昭文二县”。


张大镛(1770-1838)字声之,号鹿樵,江苏常熟人,乾隆五十九年(1794)举人,官内阁中书,升侍读,后至山西河东道观察使,著有《河东从政录》。致仕归邑后,立义学、校刊乡贤著作。张氏家族藏书丰厚,张大镛自辟藏书楼名“自怡悦斋”“半野新庄”,有《自怡悦斋藏书目录》传世。


在日历中考古丨在时光中惊喜

法制文物日历 | 十月二十七日 · 清 ·《山阳县严禁恶佃抗租碑》

法制文物日历 | 十月二十六日 · 清 ·《张段庄观音庵重修碑记》

法制文物日历 | 十月二十五日 · 清 ·《慈溪县判周文光紊夺宗长案》

法制文物日历 | 十月二十四日 · 清 ·《脱门杨氏敬送房产碑》

法制文物日历 | 十月二十三日 · 清 ·《李应祥捐银购屋碑》

法制文物日历 | 十月二十二日 · 清 ·《赵锡龙为先叔捐屋碑》

欢迎关注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获取更多学术信息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探赜索隐,钩深致远——搜集、整理、研究古代法律文献,传承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精粹,振兴和繁荣传统学术。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