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 | 十月四日 · 清 ·《宁波府知府严禁盐贩拢朋昂价告示碑》

文摘   历史   2024-10-04 19:45   北京  
2024年10月4日 
星期五
历甲辰年·九月初二




2

0

2

4


中国之治

《抚院明文碑》《取木竹行铺当官碑》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十二月
原在江苏常熟道前,现存常熟碑刻博物馆

碑高180厘米,宽82.5厘米。碑身中部有裂痕,下部磨泐,左下残缺。碑身有界行,禁碑文字14行,县署官吏、木商、竹行、经承竺题名10行,总计24行。颁示禁碑者为常熟知县高士䴊,立碑事由为“江南苏州府常熟县正堂加三级高为上宪真心为国为民等事”。碑载苏州府援引松江府“近奉宪台严饬,官修官办,不许派及行户,卑府实力奉行,丝毫不扰。远近商民,咸庆更生矣。今恐日久废弛,吁请勒石,以垂永利”的事例,并经两江总督于成龙批示,特要求属县“官吏查照宪行事理,即便立石”,永久遵行。常熟县据此立碑示禁。康熙六年(1667年)七月二十五日立
河北隆尧县碑刻馆

碑高190厘米,宽60厘米,厚20厘米。额横题“抚院明文”4字。碑身13行,行47字。
碑文载巡抚直隶等处地方管辖紫荆等关兼理粮饷督察院右副都御史甘文焜为“永革积弊以除民害事”而下发禁约文示。唐山县知县孙缵勒石。

甘文焜(1632-1674),字炳如,汉军正蓝旗人,沈阳(今属辽宁)人,祖籍江西丰城,石匣副将甘应魁之子。初以官学生授兵部笔帖式,后历任礼部启心郎、大理寺少卿、顺天府府尹等职。康熙六年(1667年)任直隶巡抚。康熙七年(1668年)迁云贵总督。

《宁波府知府严禁盐贩拢朋昂价告示碑》


【时间道光三年(1823)七月给示

【地点】碑原在浙江宁波海曙区县学街郡庙(城隍庙),现存天一阁东园游廊壁

【评述】 

碑高251厘米,宽98厘米。圭首,额题“奉宪勒石永远示遵”8字。碑文17行,行48字。

碑文先述盐贩拢朋昂价对盐政的干扰破坏道:“
宁郡为滨海之区,毗连场灶,私盐最易充斥……查宁郡户贩设立东西南北中为五柱首,并不亲身赴场肩挑,全在和义门外俟各贩渡船拢岸,不即挑赴公所听候委员过掣,輙敢分担重挑,名曰‘朋费’。不肖盐商从中渔利,或因分拍不遂,先则怀恨截拿,继即渡引消弥,以致盐价任意增昂……大为盐政之患”。


接着引道光二年(1822)酱坊楼谔上控王良材拢朋昂价案的处理结果,盐运宪转详抚盐院宪的指示,以及楼谔等呈请勒碑示禁的诉求,宁波府明文示禁:“各肩贩挑买盐觔,务遵定例……倘有玩法商贩夹带私盐、违越渡口、不候委员验掣及卖买有争多计少之弊,一经访闻或被告发,定即从严究治。



在日历中考古丨在时光中惊喜

法制文物日历 | 十月三日 · 清 ·《唐公车湃水利碑》

法制文物日历 | 十月二日 · 清 ·《常熟赵氏义庄执帖碑》

法制文物日历 | 十月一日 · 清 ·《武侯祠增置田亩记事碑》

法制文物日历 | 九月三十日 · 清 ·《吴县为周宣灵王庙印契立案保护碑》(二)

法制文物日历 | 九月二十九日 · 清 ·《吴县为周宣灵王庙印契立案保护碑》(一)


欢迎关注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获取更多学术信息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探赜索隐,钩深致远——搜集、整理、研究古代法律文献,传承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精粹,振兴和繁荣传统学术。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