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启动七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配租工作,此次共推出房源2705套,面向符合条件的市民配租,租金约为市场价格的六折。
此次是深圳首次由政府组织面向个人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此前均是向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配租,由企业统一申请后再向符合条件的员工配租。
🌟房源分布:
本次配租的房源分布在深圳市光明区、坪山区、大鹏新区,共7个项目2705套保障性租赁住房。
其中,光明区安联尚璟府项目280套,电建洺悦鹏著花园项目365套,龙光玖瑞府项目138套,安居凤桐苑项目414套;
坪山区玖誉雅筑项目186套,燕澜和鸣花园项目634套;
大鹏新区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人才公寓项目688套。
此次租金标准在13.8-25.8元/月·平方米区间。
光明区:
安联尚璟府租金标准为23.4元/月•平方米;
电建洺悦鹏著花园租金标准为25.8元/月•平方米;
龙光玖瑞府租金标准为23.4元/月•平方米;
安居凤桐苑租金标准为24元/月•平方米;
坪山区:
玖誉雅筑租金标准为22.2元/月•平方米;
燕澜和鸣花园租金标准为21元/月•平方米;
大棚区
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人才公寓租金标准为13.8元/月•平方米。
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租金标准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装修标准等因素修正确定。
🌟认租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外。
3、申请人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且累计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4、申请人具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不受人才引进迁户年龄条件限制。
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本批次住房申请,申请人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
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中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得作为申请人。
🌟可申请房源类型:
🌟申请方式及时间:
地图找房、楼盘信息、一房一价
---------------
👇🏻👇🏻👇🏻点击即可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