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明确
预定利率动态调整机制
①每个季度
行协确定预定利率研究值
②连续2个季度
高于该值25个基点
保险公司下调预定利率
③国寿、平安、太保等
宣布当前预定利率维持不变
集中停售潮或逐渐淡化
目标2035年,产品和服务丰富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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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定利率动态调整机制明确
国寿、平安、太保等宣布不下调
1. 行协、监管齐发文,国寿、平安、太保公告:预定利率不变!
近日,业内不断流出预定利率即将下调的消息,这一传言可能是业内人士,基于当前三大参考利率下行的判断,并不属实...
今日,保险行业协会、金融监管总局,以及,国寿、平安等头部寿险公司,均围绕预定利率一事发文。
头部寿险公司均表示,维持当前预定利率不变!
那么,为何预定利率不变呢?
这就需要大家细致的了解下,什么是预定利率动态调整机制?
2024年8月,金融监管总局下发《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表示将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
2. 调整机制:行协确定研究值,连续2个季度高于该值25个基点,下调预定利率!
今日,金融监管总局下发《关于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是,明确预定利率动态调整的机制。
每个季度,行业协会,结合三大参考利率,公布预定利率的研究值。
各家保险公司,参考预定利率研究值,结合自身情况,确定公司预定利率最高值。
二是,明确预定利率下调的规则。
当预定利率最高值,连续2个季度比预定利率研究值,高25个基点及以上,各家公司要下调预定利率。
以0.25%为最小单位,对预定利率最高值,进行下调。
三是,明确产品停售的机制。
各家人身险公司,宣布预定利率下调后,在2个月内平稳做好新老产品切换工作。
四是,保险公司要做好消费者解释和服务工作,并畅通资产端投资收益率向负债端定价的传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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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行业协会
宣布预定利率研究值2.34%
国寿、平安等表示预定利率不变
1. 行协召开季度会议: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研究值为2.34%!
今日,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召开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专家咨询委员会例会。
熟悉保险业的大家,对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专家咨询委员会,自然不陌生。
2019年,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专家咨询委员会正式成立,开始定期研究讨论评估利率调整的必要性及其影响。
此次,业内专家就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发表了意见,认为当前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研究值为2.34%。
如前文所说,按照预定利率动态调整机制,保险公司要根据行协公布的这一预定利率研究值,确定是否下调预定利率!
2. 国寿、平安、太保等:预定利率不变,普通型2.5%,分红2.0%!
截至目前,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太保寿险、工银安盛等公司,已经相继发布《关于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的公告》。
根据公告,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太保寿险等,均表示维持新备案的产品预定利率不变,详见上图。
即,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 2.5%、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 2.0%、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最高值1.5%。
至于,头部寿险公司,为何选择不下调预定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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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预定利率
尚未超研究值25个基点
若连续两季超25基点,将下调!
1. 普通型产品利率下调,分红型、万能型按一定的差值下调!
按照预定利率动态调整机制,当预定利率超过研究值25个基点,且是连续2个季度超过的话,保险公司需要及时下调预定利率。
下调预定利率时,普通型、分红型、万能型产品均需下调,详见上图。
其中,分红型和万能型,根据普通型的预定利率最高值,按照一定的差值进行调整。
以当前的预定利率为例,分红型预定利率为2.0%,比普通型低0.5个点,万能险最低保证利率为1.5%,比普通型低1个点。
之所以,分红和万能要与普通型的预定利率有一定的差值,是这两类产品除保底收益外,还有浮动收益。
当前,国寿、平安等公司,普通险产品预定利率为2.5%,较此次行协公布的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研究值2.34%,只高0.16个基点。
也就是说,当前的预定利率,与研究值之间的偏差,还不足以让保险公司考虑进行下调。
因此,普通型、分红型、万能型,都不会下调...
2. 三大参考利率,较8月时明显下降...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虽然,预定利率研究值是由行业协会公布,但是,要参考LPR、5年期定存、10年期国债,这三大利率。
当前,利率下行持续,相较3.0%定价产品停售时的8月而言,三大参考利率已经明显下降。
2024年12月,5年期LPR已经降至3.6%,下降0.25%;10年期国债降至1.6%左右,下降约0.5%。
而且,1月3日至4日,2025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召开,会上提到“将根据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和金融市场运行情况,择机降准降息,保持流动性充裕。”
因此,不排除三大参考利率,在2025年一季度继续下降的可能性。
也就是说,当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专家咨询委员会,召开2025年一季度例会时,三大参考利率会比当前下降的更多。
不过,即使2025年一季度预定利率研究值,降至2.25%或者更低,当前的预定利率也只是一个季度,超过研究值。
因此,按照连续两个季度超预定利率研究值25个基点,下调预定利率的机制,短期内,险企还不会进行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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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调的是预定利率“最高值”
险企可报备更低的产品,随时切换
1. 动态调整机制明确,险企产品可随时切换,2个月过渡期...
当然,可能有人说,此前,有新闻报道,有的公司已经提前报备1.75%预定利率定价的产品。
为何,又说险企短期内不会下调预定利率呢?
这里需要大家注意的是,一直以来,监管都是秉持管住后端、放开前端的思路,只是规定了预定利率的上限。
但是,这并不代表各家公司的产品,预定利率都是上限值,详见《准备金评估利率≠定价利率》。
再加上,此次预定利率动态调整机制明确,保险公司以后会根据自身情况,以0.25%为最小单位,动态调整产品的定价利率。
因此,只要符合机制要求,保险公司可以报备不同预定利率的产品,以备随时调整后,进行产品切换。
比如,国寿等公司当前公告预定利率不变。但是,下个月,有的公司也有可能出于自身经营状况的考虑,选择下调预定利率最高值。
毕竟,文件中也提到当市场利率、公司经营等情况在短期内出现重大变化时,要及时启动相应决策机制,研究调整各类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
2. 动态调整的自由度加大,可下调,也可上调!
而且,预定利率最高值,可以下调,也可以上调。
当在售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连续2个季度比预定利率研究值低25个基点及以上时,保险公司可以适当上调新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
这也是对应体现,保险公司在预定利率上,只要符合规定,可以有充分的自行调整空间。
当然,自由的空间加大,也需要险企有及时、强大的机制做支撑。
因此,通知还强调各公司要加强久期和利率风险管理,畅通资产端投资收益率向负债端定价的传导机制。
同时,要加强与合作渠道的沟通,做好消费者解释和服务工作,实现业务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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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停售潮或逐渐淡化
目标2035年,产品和服务丰富多样
1. 利率下行,重点发展浮动收益型产品!
既然,未来预定利率的变化机制明确,且当前利率下行趋势没有改变,后续,保险公司下调预定利率,自然是意料之中。
那么,产品层面会有何变化呢?
在利率下行过程中,分红险和万能险,因为是“保底+浮动”的收益形式,相比传统型寿险产品而言,相对优势更大一些。
此前,金融监管总局人身险司司长罗艳君在第五届寿险业转型发展论坛上表示,近几年,受市场利率下行、资本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部分公司利差损形势严峻。
从各国保险业发展历程看,管理利率风险最常见也最有效的举措就是从负债端入手,下调产品预定利率,发展浮动收益型保险。
2. “集中停售潮”或淡化,险企差异化发展或更进一步...
最后,大家看一下今天的发文,从行协确定研究值,到头部公司率先公告,预定利率不变。
不知道,有没有让大家想到银行下调定期存款利率的情形,也是国有五大行集体宣告下调利率,且下调幅度一致。
随后,其他中小银行,和城商行等,会滞后一段时间下调存款利率,且会比国有五大行的存款利率略高。
而且,在一些特殊时间点,一些中小银行,还会上浮存款利率。
此次,人身险产品的预定利率动态调整机制明确,标志着行业朝着差异化发展更进一步。
这也意味着,保险业的产品集中停售潮,或许,也会像开门红一样,逐渐淡化。
未来,也许还会有,小波的高性价比产品,回潮呢?
3. 向2035年,产品和服务丰富多样的目标努力!
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差异化的发展,也会倒逼公司关注自身经营能力的提升,坚持内涵式发展、特色化经营和精细化管理。
详见《为什么说保险“大有可为”?》
对于消费者而言,产品定价的差异化,对应险企服务的差异化,能够满足更多消费者的不同需求。
未来,行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到2035年,才能实现保险业新“国十条”的目标。
即,基本形成市场体系完备、产品和服务丰富多样、监管科学有效、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保险业新格局。
详见《推进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出台:明确2029年和2035年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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