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教师对学生欺凌问题的认识和预防能力,杜绝学生欺凌事件发生,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11月27日,我校组织召开了以“防治学生欺凌 共筑阳光安全校园”为主题的培训会。本次会议由韩树人副校长主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唐顗检察官和德育处助理宋琪老师主讲。
活动中,唐顗检察官以一个真实的欺凌案例引入,带领老师们共同讨论思考“什么是学生欺凌”、“如何应对学生欺凌”和“如何预防学生欺凌”三个问题。
什么是学生欺凌
“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二十一条,总结了学生欺凌的5种主要表现形式,分别是打骂、毁、排、传,如果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涉嫌犯罪。检察机关办理的较为常见的涉及学生欺凌的犯罪,有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等。
在界定学生欺凌时应该谨慎,既不能随意扩大学生欺凌的范围,也不能忽视一些常见的欺凌行为。
如何应对学生欺凌
教师发现学生存在被孤立、排挤等情况,应及时干预。
教师应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或班会,通过正面引导和教育,增强班级学生反欺凌意识。
教师发现学生有明显情绪反常、身体损伤等情形,应及时沟通了解情况,可能存在被欺凌情形的,及时向学校报告。
教师应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学生欺凌事件调查,配合执行学生欺凌治理组织的认定和处置。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等的严重欺凌行为,学校和教师均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如何预防学生欺凌
特别的课程送给你
根据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的规定,唐顗检察官建议学校将防治学生欺凌主题课纳入相关教学内容,比如道德与法制课,老师通过授课情景模拟或是邀请法制副校长开展双师讲堂等形式,告诉学生们学生欺凌的定义表现形式危害学生欺凌中的几类人群可能涉嫌的犯罪正确应对方式等等。尤为关键的是告诉学生一旦遭受欺凌,不要为欺凌者保守秘密,要主动告诉老师家长学会求助。
我的眼里只有你
老师们应当多关注因身体条件、家庭背景或者学习成绩可能处于弱势或者特殊地位的学生,发现学生有明显的情绪反常,身体损伤等情形,应当及时沟通了解情况。对于偶发的轻微的或者有苗头的有发展趋势的早期行为,建议老师们及早的干预和介入。
特殊制度保护你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最后,韩树人副校长对会议内容进行总结,呼吁老师们认真学习《防治学生欺凌手册(教师版)》,和孩子们一起守护善良、守护尊严、守护正义,共建和谐校园。
本次全校教师培训会旨在用科学指导的方式筑牢安全防护墙。全员育德,全员参训,防患于未然。理工实小每一位教职工都将携手共进,让阳光洒满校园,共同为孩子们撑起一片和谐明媚的蓝天。
撰稿丨姚蕴修 宋 琪
一审丨韩树人
二审丨许小娟
三审丨李子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