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铜梁区司法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决策部署,聚焦执法队伍、执法事项、执法监管、执法监督、执法平台建设目标,系统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着力构建职能清晰、队伍精简、协同高效、机制健全、行为规范、监督有力的行政执法新格局。
一是整合精简执法队伍。保留城市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管7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撤销人力社保、住建、水利3支行政执法队伍,将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合,重新组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创新执法人员“区属镇用共管”机制,推动区级部门以包片、派驻方式下沉执法人员110名,实现镇街“一支队伍管执法”。
二是综合集成执法事项。全量认领区级行政执法事项,各行政执法部门认领区级行政执法事项9267项,执法事项认领率80.3%。完成首批363项执法事项划入、划出,指导行政执法部门稳步开展划转执法事项移交衔接,确保工作不断档、不脱节。提出第二批调整划转执法事项建议,按照“成熟一批划转一批”、“职能相近、专业适宜”的划转原则,通过区级执法部门提出意见建议、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认领方式,形成《铜梁区调整划转行政执法事项建议目录》(共559项)。
三是联动协同执法监管。完善行政执法协同机制,印发《铜梁区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工作指引》《铜梁区行政执法协作工作指引》,围绕投诉举报、执法检查线索、移送证据等执法监管环节强化协调联动,推进管执关联衔接、一体协同,形成工作闭环;聚焦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高频领域,实施“综合查一次”组团式执法,拓展应用场景41个,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执法。
四是统筹推动执法监督。设立铜梁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和指导工作,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和行政执法争议,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法治观察与执法监督协同联动,聚焦重点领域设置7个区级法治观测点和28个镇街法治观测点,选聘15名法治观察员暨行政执法监督员,打造常态化法治督察工作平台。建立赛马比拼制度,设置执法队伍效能、行政执法办案质量等考核指标,通过旬调度、月通报、季评比、年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导向和激励作用,倒逼责任落实,增强工作执行力。
五是数字赋能执法平台。推广“执法+监督”数字应用,区级36个执法部门通过数字应用完成主体和人员信息维护。主动融入三级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承接综合行政执法子跑道3个,梳理体征指标9个,建立核心KPI2个,并通过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驾驶舱进行展示;推动“执法+监督”数字应用与三级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贯通,聚焦“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设施”多跨协同事件,建立流程图、梳理执法事项清单,实现执法问题线索互通、执法数据归集回流共享。(管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