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是如何发现问题的?
乐活
2024-11-03 17:58
河南
巡察作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巡视利剑向基层的延伸和拓展,有效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巡察机构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紧密结合实际,不断拓宽发现问题的新方法、新路径。
即走出办公室和会场,深入窗口单位、田间地头、项目现场,去问实情、询民意,掌握第一手资料。如以“点穴式”对三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开展巡察,通过走村串户、实地走访,直面基层“微腐败”,发现了基层干部在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侵占挪用等问题线索;在开展“阳光扶贫”专项巡察中,对具有代表性的12户存疑对象,采取“六问一看”方式实地走访,对危房改造项目实地察看;在巡察某单位时,采取不打招呼、不定路线、不找干部带路,突击检查其机关和下属单位办公场所,发现该单位在工作纪律、行业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善用网络助力巡察,既分析网民反映的具体人和事,也考察被巡察党组织应对舆情的及时性和自觉性。在每轮巡察进驻后,指定专人重点关注本地门户网站,浏览被巡察党组织官网,以及相关门户网站,广泛收集舆情,拓宽问题线索来源。通过对舆情的筛查,聚焦被巡察党组织“关键少数”、重点人群、“关键部位”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情况。如通过网络搜索发现某局市民服务热线长期无人接听,形同虚设;某单位官网的信息陈旧,长期不更新,特别是政治表述还停留在十八大之前;局长信箱无人回复,糊弄群众。经一一核实,全部印证,为巡察反馈报告提供了有力佐证。 “测”分两类:测评、测试。一是在巡察动员大会结束时,开展民意测评,重点围绕对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总体评价、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选拔任用干部、重点工作开展、维护群众利益、运用“四种形态”等方面。考虑现场情况,巡察组侧重把握三个方面:题量不宜过多、控制在20道以内;题目尽量通俗具体,便于一般群众理解;强调会场纪律,确保不受干扰、测出实情。二是在访谈开始前,开展理论测验。重点是考察干部职工学习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题量一般在5道以内,内容突出重点,大多以口头询问方式进行,能反映各单位政治理论学习的开展情况。 “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在常规对象之外,把一些特定的群体纳入访谈范围,全面准确了解情况。扩大倾听以下五类对象的意见:一是“二线”领导、退休干部、“转非”干部,其特点是对单位情况熟、有感情、顾虑少、敢讲真话,访谈内容有较强的参考价值。二是管理和服务对象及相关知情人,其特点是见人见事,感受具体,掌握大量第一手素材,且语言鲜活。三是被巡察党组织的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其特点是掌握情况全面,评价有高度和深度,意见较为权威。四是同级组织部门,其特点是对被巡察党组织领导干部人头熟悉,对班子运转情况评价客观,对巡察组“画好像”大有帮助。五是基层党员和职工群众,其特点是对一个单位的政治生态环境有切身感受,代表民情民意。 巡察监督作为一项科学制度安排,有其规律性。因此,研究共性问题,结合具体实际,加以对照印证,是一种非常管用的工作方法,可以很大程度避免盲目性、减少“无用功”。在每轮巡察前,高度重视从网络收集整理全国各地的巡察反馈意见,尤其是具体问题部分,掌握相关部门易发多发的问题类型,从而提供问题“坐标”,确定主攻方向。需要指出的是,“倒推”问题固然是基于遵循客观规律,但毕竟是一种辅助手段,必须理性审慎使用,切忌先入为主地作有“罪”推定。 财务检查是巡察工作的重点,因此抽调财政和审计部门的骨干,充实每个巡察组成为“标配”。但为了加强技术力量,有时也为了体现独立性,需适时引入第三方审计力量。如在巡察三个省级开发区时,从某知名审计事务所抽调三名党员业务骨干配合巡察。巡察前,双方共同制定审计方案,明确审计范围内容,划定责任义务。巡察中紧盯开发区重大资金、重点岗位,重点围绕大额资金流向、“三公”经费开支、国有资产管理处置等开展审计,着力了解权力运行中的漏洞和隐患,发现问题和线索。需要注意的是,邀请第三方机构参与政治巡察,必须在巡察办的统筹下,严明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坚持内外有别、审慎使用,有效助力巡察。 巡察无小事,细节见真章。巡察干部要练就“火眼金睛”,善于捕捉疑点。如延伸巡察某事业单位时,访谈过程中职工支支吾吾、顾虑重重。巡察组做了大量思想工作,循着疑点深挖,发现该单位长期存在非正常信访现象,失实举报信多达数十封,导致人与人之间互相猜疑,暴露出党组织在歪风邪气面前不敢担当的问题。通过与主管部门大力合作,巡察组找到了恶意“搅局”者,还原事实,督促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主动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来源:审计实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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