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简介
篇名:中国农村土地流转与农业生产模式变迁
发表时间:2024年
期刊:管理世界
作者信息:第一作者为来自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院的朱诗娥教授
原文来源:10.19744/j.cnki.11-1235/f.2024.0011
推荐理由
该研究对过去几十年间农业生产模式变迁进行梳理,立足土地流转视角,讨论农业生产模式变迁问题,为后续相关研究和政策讨论提供参考。研究表明,土地流转对农业生产模式变迁具有重要影响,土地转出可以促进非农就业,提高非农收入和总收入水平,土地转入能够有效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具有较强经济显著性;从要素投入来看,土地转入能够显著降低要素投入强度,并在一定程度上增强规模经济。在总体上,土地流转在提升整体农业生产效率的同时有效促进了农业生产模式现代化转型,但效应在不断减弱。
主要内容
改革开放以来,在城乡二元经济体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结合下,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在中国的发展过程中,农村在就业等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蓄水池”作用,使中国在保持劳动力市场供给高弹性、保护企业活力、提高企业应对经济周期等风险的能力的同时也对劳动力提供了基本的保障,农村劳动力在经济繁荣时进城务工,经济遇到负向冲击时就回乡务农。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发展,资本对劳动的替代逐渐增强,农业就业、农业生产的边际收益大幅度下降,这会使得农村的“蓄水池”作用越来越小,中国经济在就业和增长方式上面临的压力就会越来越大。依靠合理的制度设计,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同时促进农业生产模式现代化转型,提高农业就业收入,缩小农业就业与非农就业的收入差距,缩小农业与非农业之间投资的边际收益差距,就能够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农村的“蓄水池”作用,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同时稳定中国经济增长。该研究对过去几十年间农业生产模式变迁进行梳理,立足土地流转视角,讨论农业生产模式变迁问题,为后续相关研究和政策讨论提供参考。
该研究使用的主要数据为农业农村部固定观察点数据。固定观察点数据重视调查农户农业生产活动,有详细的农业投入产出数据,为研究农业生产模式变迁问题奠定了良好的数据来源。结构转型背景下农业经营主体的演变,以及劳动、资本、中间品等要素投入与农业生产效率的结构性变迁是农业生产模式变迁的核心内涵。研究从经营主体转变、要素投入变迁与生产效率演进3个维度讨论30余年间的中国农户农业生产模式变迁。
在农业经营主体转变方面,自1978年以来,中国的农业经营主体已由改革初期相对同质的家庭经营农户占主导的格局,向现阶段多类型经营主体并存的格局转变。基于农村固定观察点数据,以土地流转的流量为基础,按土地规模计算得到农村土地流转率,以进一步考察各时期农业经营主体结构性变迁问题。土地转入转出率变动趋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各时期我国农业经营主体的转变速度。2013年以来国家大力推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层面土地流转率呈现出加速上升趋势,这一阶段按土地规模计算的土地转出率远高于土地转入率,这初步表明传统农户所拥有的承包地流向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经营呈现出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发展趋势。(如图1)伴随着流转市场的不断发展,突破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限制的流转主体在增加,流转形式更加多元,农村土地流转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升。同时,省份经济发展水平与农村土地流转率之间具有一定的正相关关系,经济越发达的省份,农村土地流转率相对更高。(如图1右侧)
在要素投入方面,要素投入的结构性变革是中国农业生产模式结构性变迁的重要体现,转型时期,在工业化与城市化迅速推进、农村劳动力跨区域非农转移背景下,农业劳动投入强度的持续下降是近年间中国农业生产最显著的特征。转型时期,在工业化与城市化迅速推进、农村劳动力跨区域非农转移背景下,农业劳动投入强度的持续下降是近年间中国农业生产最显著的特征。(如图3)近年间中国农户农业自有资本存量增长相对较慢,农业资本投入形式主要为购买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农户层面农业生产分化日益明显,初步显示出农业规模化经营特征。(如图4)
从农业全要素生产率等指标来衡量不同维度的农业生产效率。农业全要素生产率(TFP)在测算中充分将土地、资本、劳动与中间品等多项要素投入综合考虑在内,能够衡量农户综合利用现有资源(土地、资本、劳动等)的效率,以补充劳动生产效率、土地生产效率等单一维度指标潜在的缺陷。分析结果表明,中国农业生产在总量增长的同时,要素投入方面也出现了结构性变迁,其中农户自有固定资本要素份额占比相对较低,中间品逐渐替代劳动与土地,成为主要的要素投入。(如图8)
研究进行了实证检验,从土地流转视角出发分析三十余年间中国农业生产模式变迁。该研究的实证检验分为3个方面:基准检验、稳健性检验和扩展检验。基准检验讨论了土地流转对于农业生产效率等的影响,稳健性检验论证基准检验的结果,以提高基准结论的可信度;扩展检验从要素投入模式与资源配置效率两方面出发,探讨土地流转可能的效率提升来源,以进一步补充对于土地流转与农业生产模式变迁的论证。
检验表明:土地流转对于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土地转出可以促进非农就业,提高非农收入和总收入水平;土地转入显著提升了农业生产效率,有较强的经济显著性。村一级土地流转率的上升能够有效提升村级整体的农业生产效率,并释放出大量土地到规模经营主体。土地流转能够集约劳动与中间品投入、扩大土地经营面积、提升农户资本利用程度等,有效改善了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并促进农业生产模式现代化转型。
在启示方面,研究提出以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为重要发力点,通过不断稳定承包期与经营权转让期限预期,推动土地流转长期化、规模化,推进农业生产模式现代化转型;稳定承包期限与经营权转让期限预期,对推动土地流转长期化、规模化,推进农业生产模式现代化转型具有重要政策含义。
在局限性上,研究使用的固定观察点数据缺乏对土地流转契约和土地流转期限等信息的详细调研数据,无法对承包经营权预期与农业生产模式变迁等问题进行更为深入的研究,需要在后续继续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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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于 蕊
文字:李泓伯
排版:刘欣彤
校对:朱 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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