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谭某云、吴某莲行贿案——依法严惩巨额行贿犯罪

百科   2024-11-01 06:30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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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在现代社会,行贿犯罪已成为腐蚀政治生态、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毒瘤。谭某云、吴某莲行贿案作为一起典型的巨额行贿犯罪案例,不仅揭示了行贿行为对个人和社会造成的巨大危害,也体现了司法机关依法严惩此类犯罪的决心和力度。本文将从案件背景、行贿行为的构成要件、法律适用、审判过程、法律意义等方面,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谭某云、吴某莲行贿案进行深入分析。

一、案件背景

2014年至2018年,被告人谭某云、吴某莲夫妇在其实际控制的某文化公司股权出售过程中,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向某国有公司董事长廖某及下属公司某溪公司董事长程某某(均另案处理)行贿。具体行为包括请托廖某和程某某在投资参股、提高收购价格等事项上给予帮助,并最终促成某溪公司以2.3亿元的高价收购某文化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为感谢廖某和程某某的帮助,谭某云、吴某莲共同给予廖某2002万元、程某某2万元,其中给予廖某的2000万元由吴某莲代为保管。此外,谭某云还单独给予程某某2万元。2018年上半年,谭某云、吴某莲与他人共同成立一家投资公司,廖某以吴某莲代为保管的2000万元认缴出资,并由廖某指定的亲戚代持股份。经鉴定,谭某云、吴某莲在某文化公司股权出售过程中非法获利1.07亿余元。

二、行贿行为的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的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结合谭某云、吴某莲行贿案,行贿行为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

  1. 主体要件:行贿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在本案中,谭某云、吴某莲作为自然人,具备行贿罪的主体资格。

  2. 客观要件:行贿罪的客观要件是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这里的“财物”包括现金、物品、有价证券等一切具有经济价值的财物。在本案中,谭某云、吴某莲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给予廖某和程某某巨额财物,符合行贿罪的客观要件。

  3. 主观要件:行贿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行贿而故意为之。在本案中,谭某云、吴某莲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行贿,且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故意为之,符合行贿罪的主观要件。

  4. 目的要件:行贿罪的目的要件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这里的“不正当利益”包括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利益,以及违反公平、公正原则获取的利益。在本案中,谭某云、吴某莲为了促使某溪公司以高价收购某文化公司股权,从而获取巨额利润,属于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三、法律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结合谭某云、吴某莲行贿案的具体情况,法律适用分析如下:

  1. 行贿数额巨大:谭某云、吴某莲向廖某行贿2000余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行贿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对数额特别巨大的行贿行为,应依法从重处罚。

  2. 谋取不正当利益:谭某云、吴某莲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且行贿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根据法律规定,对情节严重的行贿行为,应依法从重处罚。

  3. 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谭某云、吴某莲的行为已构成行贿罪,且情节特别严重。因此,应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应依法追缴其犯罪所得。

四、审判过程

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谭某云、吴某莲犯行贿罪,向醴陵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醴陵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谭某云、吴某莲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构成行贿罪。谭某云、吴某莲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鉴于谭某云、吴某莲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积极退赃,有悔罪表现,可以从轻处罚。但考虑到行贿数额特别巨大,且行贿行为对国家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损害,故在量刑时应予以从重考虑。

法院最终判决:一、被告人谭某云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被告人吴某莲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二、对被告人谭某云、吴某莲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一亿零七百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五、法律意义

谭某云、吴某莲行贿案的判决结果,不仅彰显了司法机关依法严惩巨额行贿犯罪的决心,也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社会意义。

  1. 彰显法律威严:该案判决结果体现了法律的威严和公正。法院依法对谭某云、吴某莲进行定罪量刑,不仅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也向全社会传递了依法严惩行贿犯罪的强烈信号。

  2. 维护市场秩序:行贿行为往往与不正当竞争、市场垄断等违法行为紧密相关。谭某云、吴某莲通过行贿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该案的判决结果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

  3. 加强反腐败斗争:行贿犯罪是腐败现象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谭某云、吴某莲行贿案的成功办理,为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通过依法严惩行贿犯罪,可以进一步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4. 提高法律意识:该案判决结果有助于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通过公开审判和媒体报道,使公众更加了解行贿犯罪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从而增强自觉抵制行贿行为的意识。

  5. 完善监督机制:谭某云、吴某莲行贿案的发生,也暴露出监督机制在某些环节上的不足。该案的判决结果提醒我们,要加强监督机制建设,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行贿犯罪的发生。

六、案件启示与反思

谭某云、吴某莲行贿案不仅是一起典型的巨额行贿犯罪案例,也为我们提供了深刻的启示和反思。

  1.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通过普及法律知识,让公众了解行贿犯罪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从而自觉抵制行贿行为。

  2. 完善法律法规: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行贿犯罪的认定标准和处罚措施。同时,要加强对行贿犯罪的预防和打击力度,形成有效的法律威慑。

  3. 加强监督机制:要加强监督机制建设,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通过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其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从而遏制行贿犯罪的发生。

  4. 推动社会诚信建设:要推动社会诚信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公众的诚信意识和道德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贿行为的发生。

  5. 加强国际合作:要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跨国行贿犯罪。通过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司法合作和信息交流,共同构建全球性的反腐网络,形成对行贿犯罪的有效打击和遏制。

七、总结与展望

谭某云、吴某莲行贿案作为一起典型的巨额行贿犯罪案例,不仅揭示了行贿行为对个人和社会造成的巨大危害,也体现了司法机关依法严惩此类犯罪的决心和力度。通过该案的办理和判决结果,我们可以深刻认识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监督机制、推动社会诚信建设和加强国际合作的重要性。

展望未来,我们应该继续深化反腐败斗争和法治建设,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推动社会诚信建设,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共同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强对行贿犯罪的预防和教育,提高公众对行贿行为的警觉性和抵制力,共同营造一个更加美好、公正、和谐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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