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孩子们学法、知法、守法的意识,提高孩子们的法律观念,今天八(二十)班的孩子们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制课,在“模拟法庭”上,孩子们用一个虚拟的违法犯罪案例,来讲述法律知识,告诉同学们要懂法,守法,提高公民的法律观念。
这个虚拟的违法犯罪案件是这样的:有一名初中生(已年满十四周岁),在网吧中上网,另外一名无业青年抢夺了他的随身听,这孩子在情急之下,用一把小刀扎伤了那名青年(该青年后被救治)。这孩子因为害怕,就跑到班主任家中,班主任带领他去投案自首。在法庭上,法官该怎样审判这个违法犯罪的孩子呢?
“模拟法庭”开庭了,只见审判长庄重威严 ,陪审员一脸严肃,人民陪审员也满脸严肃,他们高坐在法庭的正前方。书记员端坐在被告对面,公诉人坐在被告右方,委托代理人及代理人坐在被告的左侧。法庭上,一派肃穆庄严。
审判长一声令下:“全体起立!”法庭上,所有人员都齐刷刷的站起来。审判长接着大声宣布:“请大家遵守法庭秩序!不准高声喧哗!通讯设备全部静音!不得来回走动!现在我宣布,关于郝一宸违法犯罪一案,现在开庭!请坐!”大家都感到如此庄严,不由得心中肃静起来。“带被告郝一宸!”两名法警带着被告郝一宸,走进法庭,坐在被告席上。
书记员开始宣读嫌疑人郝一宸的犯罪事实。接着,进入庭审阶段。由检察院工作人员作为公证人,来宣读嫌疑人违法犯罪的过程,期间,公诉人不断询问嫌疑人当时的情形是否真实,嫌疑人郝一宸逐一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接着由证人证明违法犯罪现场的具体情况,委托代理人进行辩论。最后,法庭休庭进行合议。合议之后,再一次开庭。主要是委托代理人对郝一宸的在校表现,及家庭状况向法庭陈述,接着由代理人(嫌疑人的父亲)向法庭恳请从轻发落。最后,审判长威严地宣判如下:
“根据法庭的审理,及委托代理人的陈述,被告犯罪事实清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5条之规定,判处郝一宸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如不服本判决,可上诉至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在,我宣布郝一宸故意伤害一案闭庭。”
这场庭审,法官们庄重威严,显示了国法威严。公证人一丝不苟,认真严谨,举证细致有力;委托代理人入情入理,用事实来为被告辩护。整个庭审,显示了法律的公正无私,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对所有听众也是一场很好的普法教育。
庭审结束了,作为老师,我现场采访了好些同学,他们都表示,我们以后一定要知法守法,绝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因为法律如此的神圣庄严。作为违法犯罪的“嫌疑人”,郝一宸神深有感慨,他告诉同学们:“我希望同学们以后遇到事情,一定不能头脑发热,要运用法律作为武器,来保护自己。这样,就能避免犯罪。不然,将会遗憾终身。”
这堂“模拟法庭”课,给二十班的孩子们,上了一节身临其境的法制课。只有亲临现场,才能感受到法律的威严,才能在心中高悬法律之剑,让自己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懂法,守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做一个真正的好公民,未来做一个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