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文摘   2025-02-02 00:50   山东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生态环境局:

为持续推进《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22〕68 号)和《山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鲁政字〔2024102 号)有关任务落实,提升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水平,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编制一市一策管控方案。近年来,臭氧(O3)已成为影响夏秋季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各市要充分认清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 VOCs 综合治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结合已经开展的 PM2.5和 O3污染协同防控驻点跟踪研究工作,强化成果集成和转化应用,精准分析、科学把控,组织编制一市一策管控工作方案。

二、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综合治理。各市要组织重点行业企业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环大气〔202165 号)相关要求,全面梳理治理现状,排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鼓励企业对标环保绩效 A级标准和行业引领性企业制定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措施和完成时限。各市要加强工作调度,对存在问题和困难的企业及时给予支持和帮扶,对问题突出、治理进度较慢的及时进行督促提醒。企业完成综合治理后,各市要对 VOCs 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放浓度、去除效率等开展现场监测,核算 VOCs 减排量,评估综合治理成效。

三、鼓励实施错峰生产。组织实施错峰加油政策,发布错峰加油、夜间卸油、绿色低碳出行倡议,鼓励加油站通过夜间时段价格直降、赠送物品、免费洗车和站内便利店购物优惠等措施,引导社会群众主动参与夜间加油。鼓励加油站夜间卸油,减少高温条件下油品挥发。统筹考虑生产工艺特点和污染排放情况,鼓励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非连续生产的有机化工企业,涉 VOCs工序避开高温季节或高温时段错峰生产。

四、合理安排停产检修。各市要指导辖区内重点行业企业合理制定全年停产检修计划,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不在 5月、月、月期间安排全厂开停车、装置整体停工检修和储罐清洗作业等,减少非正常工况 VOCs 排放。确实不能调整的,要加强启停期间以及清洗、退料、吹扫、晾干等环节 VOCs 排放管控,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企业生产设施防腐防水防锈涂装应避开夏季或采用低 VOCs 含量涂料。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市要加强 VOCs 综合治理工作业务培训,加强对企业的技术指导和帮扶,提高治理成效。将 VOCs 减排效果好、成熟度高的治理项目优先纳入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予以支持。鼓励企业积极争创环保绩效 A级和行业引领性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5 年 月 23 



安全工程师之家
为广大用户推送安全要闻、行业资讯、安全预警、法律法规等信息,多角度、全方位、连续报道涉及化工领域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最新资讯、学习、交流、招聘信息。欢迎提出意见反馈、意见和建议。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