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第366号令《四川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文摘   2025-02-01 04:17   山东  
四川省人民政府第366号令公布了《四川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该规定于2025年1月3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这一规定旨在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第一章 总则
• 目的和适用范围:规定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限空间作业活动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 定义:有限空间分为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沟、隧道等)、地上有限空间(如酒糟池、发酵池等)和密闭设备(如船舱、贮罐等)。
• 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需依法加强安全管理,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 安全保障
• 安全条件:生产经营单位需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安全条件。
• 规章制度: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涵盖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风险辨识等。
• 教育培训: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参与作业。
• 风险辨识:定期对有限空间的安全风险进行辨识,建立管理台账。
• 风险管控: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采取警示、隔离等措施。
• 警示标志:在有限空间出入口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风险告知牌。
• 隐患排查:将有限空间纳入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内容。
• 劳动防护用品: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备。
• 监护制度:实行作业监护制度,明确监护人员职责。
• 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并组织演练。
第三章 作业安全
• 作业原则:遵循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 作业方案:制定作业方案,明确人员职责、作业程序等。
• 作业审批:对高风险有限空间作业,需由主要负责人审批。
• 安全措施:落实通风、检测等安全措施,确保作业条件符合要求。
• 作业监护:监护人员全程监护,与作业人员保持沟通。
• 作业结束:作业结束后清理现场,清点人员和设备。
• 应急处置:作业人员出现不适或发现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或撤离。
第四章 监督管理
• 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需将有限空间作业纳入监管内容。
• 目录管理:对高风险有限空间实行目录管理,制定监管目录和指导清单。
• 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
• 专家指导:加强专家指导服务,提供现场实训、指导手册等。
• 举报机制: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监管部门报告或举报有限空间作业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处罚依据: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罚。
• 处罚内容:包括未开展培训、未设置警示标志、未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等行为的处罚。
• 监督管理责任:对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 参照执行:非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 施行时间:本规定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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