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府总兵马芳遣家丁三十人出寨四百里,斩虏四级,获二人,夺马七匹以还,千户烧化战没自闻,诏赏芳银二十两,纻丝二表里,化恤录如例。
加给延绥募军饷银二万四千两有奇,宁夏抽捕新军饷银二万三千四百两,延绥挑选家丁、通事饷银九千三百两,俱岁以为例。
许诸将自募家丁,一体给饷,每员下虽至二、三百人,亦不为多。
全陕西镇唯延兵素称强劲,嘉靖四十五年,定经制之时,尚有官军五万五千有奇,今该镇所存者止四万九千六百五十有奇矣。盖繇尺籍耗于凶年,精猛疲于远戍,流亡失额,召补无术,年复一年,遂成积弱。宜责令该镇官召募土著,择其精勇者充为家丁,每名给安家银五两,仍严禁逃窜,务足三千之数,其马匹、盔甲、弓箭另为议处。
(家丁)其廪饩衣械,过额兵十倍,每当大敌,用以陷阵,其善战者多以首功自奋,间至登坛。
一人独斩一颗升实授一级,不赏;三人共斩一颗,为首者升署一级,为从给赏;四人、五人、六人共斩一颗,为首者给赏,为从量赏;二人共斩幼小贼一颗,为首者升署一级,为从量赏。不愿升者每实授一级赏银五十两,署职二十两。阵亡及被贼杀死夜不收、墩军人役,亦升实授一级,不愿升者赏银三十两,重伤回营身故升署一级,不愿升者赏银一十五两。
万历十七年四月,周大祥年二十岁,三万卫都指挥周思忠舍丁,系三万卫已故指挥同知周思信嫡长男。伊父原系家丁,万历七年红土城斩首一颗,八年鸭儿匮斩贼首首级一颗。本年大凌河斩首一颗。九年袄郎兔斩首一颗。十年曹子谷斩首一颗。十一年东州寺堡斩首一颗。十二年新寨子斩首一颗。共七颗,内贼首一颗,历升指挥同知,十五年故。
查得本镇先年各城堡副总、参游、守备、备御、提调因战阵乏人,各有随任家丁,原无定额,多者百余,少者五六十名,或三四十名,厚其养赡、用备前锋。
出示取用各样军器。又令取率暹罗、都蛮、小西天竺、六番得、楞国、苗子、古三塞、缅国、播西番州、镗钯等。按顺人列,立于左右。次次各呈其技。终日阅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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