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6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召开检委会(扩大)会议和全市检察长座谈会,贯彻落实最高检检委会(扩大)会议和党组会、最高检专题电视电话会议、浙江省检察院检委会(扩大)会议精神,专题学习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精神,交流研讨“一体抓好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贯彻落实举措,听取2024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办案质效分析报告,研究部署今年后2个月重点工作任务。杭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伟忠出席会议并讲话。
紧扣主责主业,讲认识、谈体会
在检委会(扩大)会议上,专题分析研判2024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办案质效情况,杭州市检察院班子领导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围绕落实“一取消三不再”精神、一体抓好“三个管理”讲认识、谈体会,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最高检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立足基层基础,聚共识、谋思路
在全市检察长座谈会上,围绕“一体抓好‘三个管理’ 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主题,市检察院党组专题听取基层检察院学习贯彻“一取消三不再”情况汇报和一体抓好“三个管理”基层建议,进一步部署今年后2个月各项重点任务,共同研究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精神、一体抓好“三个管理”思路举措。
回归本职本源,定方向、抓落实
杭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伟忠在会议讲话中强调,最高检党组决定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一体抓好“三个管理”,是落实党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全市检察机关要全面领会、准确把握“一取消三不再”精神,思考谋划一体抓好“三个管理”思路举措,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工作共识,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指出,要准确把握“一取消三不再”的重大意义。一要从政治高度认识“一取消三不再”,坚决贯彻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部署要求,切实推进“一取消三不再”精神落到实处。二要从坚持和树立正确政绩观角度认识“一取消三不再”,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实现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三要从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职责使命认识“一取消三不再”,深入贯彻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三个善于”“三个结构比”“三大法宝”等系列要求,让检察工作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进一步回归高质效履职办案本职本源。
会议强调,要全面领会“一取消三不再”的内涵要义。一要全面把握“一取消三不再”,既要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又要举一反三全面落实,对违反“一取消三不再”精神的考核及配套措施,一律取消和废止。二要深入把握“三个正确看待”,正确看待数据,正确看待考核,正确看待管理,确保数据真正体现案件质量、体现全面履职要求、体现高质效办案,探索一体抓好“三个管理”实际举措。三要准确把握“两转一结合”,主动将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转向对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的分析研判上来,把宏观案件质效分析与微观案件质量评查有机结合起来。四要系统把握“三个进一步一个聚焦”,推动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进一步回归高质效履职办案本职本源,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把注意力和主要精力聚焦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和案件的每一个环节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要求,要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的基层落实。一是质量管理要做硬,厘清质量管理的管理主体、管理标准、管理内容和管理重点,通过做硬质量管理树立案件质量的底线、夯实案件质量的基础。二是案件管理要做实,加强办案人员自我管理、办案部门内部管理、案管部门专门管理,落实检察长、检委会、分管领导、上级业务部门以及档案部门管理责任,制定管理主体、管理内容、管理措施清单,系统推进自我评查、部门评查、案管评查、归档评查。三是业务管理要做优,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抓手聚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以深化运用“三个结构比”为抓手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服务大局、典型案例评选、创新品牌打造、数字检察建设为抓手回归高质效办案,以构筑上下一体“大管理”格局为抓手推进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分析研判。
会议指出,要扎实推进今年最后2个月工作,确保全年任务全面落实。进一步研究完善对内管理和对下指导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检护法治“三个专项行动”,持续打造数字检察杭州品牌,全面做好最高检对省检察院巡视反馈问题联动整改、接受省市联动巡察等工作,研究出台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举措机制,保持“争第一、立潮头、创一流”奋进姿态,坚决贯彻重大决策新要求,扎实推进杭州检察工作现代化,持续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
供稿 | 办公室 法律政策研究室
编辑 | 何驭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