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利培、王斌通 | “枫桥经验”产生的历史必然性分析

文摘   2024-07-08 10:46   中国  

文章转自《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第一辑(2024)


“枫桥经验”产生的历史必然性分析 

丁利培  王斌通

作者

丁利培:中共诸暨市委党校、枫桥学院“枫桥经验”教研室副主任、副研究员。

王斌通: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副院长、副教授,法学博士。

内容摘要:“枫桥经验”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方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枫桥经验”的产生不是偶然的,而是有着深厚的现实基础和思想基础,符合时代发展的需要,体现了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对维护基层社会安全稳定作出了贡献。“枫桥经验”从正式产生到不断丰富,其中最为耀眼的是群众路线、实事求是和与时俱进。

关键词:“枫桥经验”   毛泽东思想  实事求是 群众路线

产生于 20 世纪 60 年代的“枫桥经验”,60 年来不断创新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发展和安全,在新时代伟大变革中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孕育发展形成新时代“枫桥经验”,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成果,是国泰民安、政通人和、善治理想的体现。习近平总书记一直以来对“枫桥经验”高度重视、始终关怀,多次就“枫桥经验”作出指示批示,为“枫桥经验”定向、领航、指路。2023 年 9 月 20 日,习近平总书记专程来到“枫桥经验”发源地诸暨市枫桥镇,参观枫桥经验陈列馆,了解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2023 年 11 月 6 日,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 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 周年大会在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早在 2003 年 5 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来到诸暨市指导深化发展“枫桥经验”时,发出了“毛泽东主席当年肯定‘枫桥经验’,其目的何在?意义何在?”的“枫桥之问”。2013 年 10 月 9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 周年大会召开前夕作出重要指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历史唯物主义指出,社会发展进程中的每一个阶段都是必然的,因此,对它所发生的时代和条件说来,都有它存在的理由。“枫桥经验”之所以能够历久弥新,与时俱进,也有其必然原因。


一、“枫桥经验”的产生符合时代发展的需要

“枫桥经验”作为特定历史背景的产物,其产生发展具有时代的必然性。新中国成立后,长期领导革命和解放事业的中国共产党,成为全国范围内的执政党,担负起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建设人民民主新政权的重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激情澎湃地投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中,完成了土地改革,夺取了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稳步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1956 年 4 月 25 日,毛泽东同志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了《论十大关系》的报告,明确提出把国内外的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1956 年 9 月,党的八大召开,大会提出了团结国内外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中国而奋斗的总任务,并指出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1957 年 2 月,毛泽东同志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作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报告,创造性地论述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学说,提出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的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两类不同性质矛盾。

至 20 世纪 60 年代初,我国遭遇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严峻的挑战。外部,国际形势发生剧变。中苏关系恶化,印度挑起中印边境冲突,西方国家对华经济封锁加剧。内部,我国遇到了前所未有的三年困难时期,国民经济步履维艰,全国人民团结一心共渡难关。台湾当局在美国怂恿下阴谋窜犯大陆,国内反动残余势力与国际反华逆流遥相呼应,蠢蠢欲动。有的大肆造谣,散布“变天”思想;有的组织秘密集团,散布反革命传单;有的公开进行反攻倒算,甚至行凶报复、杀人放火;有的还利用各种方式,腐蚀某些意志薄弱的干部,甚至打击报复。正是在这样一个特殊时代背景下,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与敌我矛盾两类矛盾,如何教育、改造“四类分子”(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巩固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成为党面临的重大考验。

为了应对国内外严峻复杂的形势,巩固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确保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1963 年 2 月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以后,中央决定在城乡发动一次普遍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称“社教运动”)。同年 5 月,毛泽东同志在杭州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起草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纲领性文件《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前十条”),提出要把绝大多数“四类分子”改造成新人。同年 9 月,党中央在北京召开的工作会议,讨论制定了《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后十条”),强调团结 95% 以上的群众和干部的重要性,并提出在这次运动中,除对行凶报复、杀人、抢劫、放火、投毒等引起很大民愤的现行犯必须立即逮捕法办以外,对有破坏活动的“四类分子”基本上实行“一个不杀,大部不捉”的方针。

为了贯彻执行中央部署,浙江省委选择了诸暨、萧山、上虞等县,作“社教运动”试点,并遵照中央关于对“地、富、反、坏”分子基本上采取“一个不杀,大部不捉”的指示,规定在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和城市“五反”运动中,除了现行犯外,一律不捕人;运动后期,必须捕的,也要报请省委批准。浙江省委开展试点的目的在于能够从这三个地方的试点过程中找到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正确开展方法和经验,以便为后续全国范围内大规模开展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提供样板。诸暨县(现诸暨市)按照部署深入推进试点工作。1963 年 6 月,中共浙江省委书记处书记兼宣传部部长林乎加同志率领浙江省委农村社教工作队进驻诸暨县枫桥区,在枫桥、新枫、视北、视南、栎江、檀溪、东溪 7 个公社进行试点。当时,枫桥区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试点的 7 个公社6.5 万人中,有“四类分子”911 人,其中 163 人有比较严重的破坏活动,干部和群众要求逮捕 45 人。省委工作队坚决执行党的政策和省委规定,克服部分干部群众“逮捕一批,武斗一批,矛盾上交”的偏激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帮助群众认识到少捕人比多捕人好,文斗比武斗好,群众专政比政府抓人好,并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开展说理斗争,不打人,不逮捕,在斗争中摆事实、讲道理。1963 年 10 月,公安部领导视察浙江时发现枫桥区“少捕,矛盾不上交,依靠群众,以说理斗争的形式把绝大多数‘四类分子’改造成新人”的工作做法及成效,立即向正在杭州视察的毛泽东同志作了汇报。毛泽东同志听后,高兴地说,“这就叫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并指示认真总结。根据毛泽东同志的指示,公安部、浙江省公安厅领导率队到诸暨调研,形成了由浙江省委工作队和诸暨县委共同署名的《诸暨县枫桥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总结出“在党的领导下,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经验,即“枫桥经验”。

“枫桥经验”以其符合实事求是的人道主义精神与发动群众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把反动势力中的绝大多数改造成为新人的典型优势,被毛泽东同志肯定与推介,为广大农村地区正确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提供了良好的示范,是全国众多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试点地方中为数不多的完全符合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及《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这两个文件精神要求的好经验、好例子,真正把“四类分子”改造成为新人,实现就地解决、矛盾不上交,具有典型性、稀缺性。这既是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树立样板典型的需要,也是历史潮流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枫桥经验”体现了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

“枫桥经验”的产生是枫桥干部群众自发首创的必然选择。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而坚持群众路线、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是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集中体现。毛泽东同志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人的问题,是一个根本的问题,原则的问题。”毛泽东同志在《论联合政府》中强调:“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又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正是由于中国共产党重视人民群众、依靠人民群众、团结人民群众,注意保持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才使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革命具有其他政党无法相比的先进阶级基础和广泛群众根基。事实上,在群众的广泛支持下不断取得的胜利成就,也持续增强了中国共产党对群众路线的坚守和信心。正如毛泽东同志在《目前我们的形势和任务》中所强调的,“只要我们能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信任群众,紧紧地和群众一道,并领导他们前进,我们是完全能够超越任何障碍和战胜任何困难的,我们的力量是无敌的”。

1963 年的“社教运动”期间,为了教育改造好“四类分子”,枫桥区普遍展开了关于三个问题的大讨论活动,即“少捕好还是多捕好;文斗好还是武斗好;依靠群众好还是单纯依靠公安、司法部门好”,经过激烈的讨论,绝大多数枫桥基层干部和群众认为,多捕不利于分化改造“四类分子”,“四类分子”表现有好有坏,破坏有轻有重,如果搞“一刀切”,都武斗一遍,捕得较多,赏罚不分明,不能体现党的政策,这样对改造“四类分子”极为不利。另外,有的“四类分子”怕管不怕关,怕群众不怕监牢,单纯依靠公安和司法机关进行多捕,不能真正解决问题。

枫桥干部群众从政治角度和经济角度算了这么几笔账:从政治账上来看,一个“四类分子”生两个子女,两个又会生四个子女,四个又会生八个子女,如果采用武斗,“四类分子”家属会对党和政府更加充满敌意,等于把他们都推到“四类分子”一边,那敌人就越来越多了。从经济账上来看,如果把那些不服管教或有一般违法行为的“四类分子”统统武斗一遍,并关押起来,矛盾上交,监狱里不就人满为患,极大增加了国家的负担,同时生产队不但要给“四类分子”本人吃“牢饭”,还要给“四类分子”的老人、小孩吃“白饭”,会极大增加集体经济的负担。另外,刚刚经历过三年困难时期,广大人民群众对保护生产力、搞好农业生产的迫切感比以往更为强烈,大部分“四类分子”本来是生产队里面的主要劳动力,如果“四类分子”都武斗一遍关押到监牢里面去了,生产队的劳动力会严重缺乏,会严重影响生产队的劳动生产效率,对生产的破坏作用是巨大的,这么一来二去,从经济上来说,很不划算。

于是,在开展文斗好还是武斗好大讨论时,经过激烈的讨论,大家讨论后一致决定采用文斗,都认为“武斗斗皮肉,外焦里不熟,看看凶,实际松,斗个啥名堂,大家不灵清”,“文斗摆事实、讲道理,剥掉敌人的羊皮,挖出敌人的黑心,擦亮大家的眼睛”,“四类分子怕管不怕关”,“怕群众不怕监牢”,采用“四类分子”真正畏惧的白天群众监督管理劳动和晚上群众文斗教育改造方式来进行。为了真正使“四类分子”心服口服,在接下来的对敌斗争中,枫桥区对下辖的 7 个试点公社中 67 名重点“四类分子”对象进行逐个分析,按照发动群众全员参与,先易后难的斗争策略开展说理斗争。斗争会议上,枫桥的干部群众先对违法事实清楚、容易制服的“四类分子”进行摆事实讲道理,不打不骂,并且允许斗争对象申辩,轻松制服了违法犯罪情节相对较轻的“四类分子”。有了这些先例后,再对那些违法犯罪情节相对较重的“四类分子”开展说理斗争就相对容易多了。大多数“四类分子”经过一次次大规模的会议,在大量群众说理斗争中被辩驳得哑口无言,群众的力量是巨大的。

当时,公安部领导在全国各“社教运动”试点地开展督查视察,发现很多地方在领会执行中央文件精神中出现了偏差,部分试点地方的工作组同志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习惯于单纯依靠公安和司法机关,采取简单的办法解决问题,出现捕人、杀人等错误行为,违背了中央把“四类分子”改造成为新人的本意。但是,公安部领导来到浙江视察时发现,诸暨枫桥区以其成功的实践探索模范地贯彻落实了中央“教育人、改造人”的要求。而这种在党的领导下,由枫桥干部群众首创的“枫桥经验”,正是来源于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集体智慧与共同选择,在中央要求教育改造“四类分子”的政治需要和基层需要保护农村生产力、促进农业生产的现实需求之间找到了完美的契合点和平衡点,成为最佳解决方案,体现的是群众路线、实事求是的民心所向。

三、“枫桥经验”正确贯彻了毛泽东思想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是毛泽东思想的活的灵魂。“枫桥经验”的产生适应了当时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发展,起到了“纠偏”的作用,真正体现了毛泽东思想。1963 年 11 月21 日,公安部把在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发言稿由汪东兴转呈毛泽东同志。毛泽东同志听过汇报后说:“我没有意见,可以去讲。”在看了标题“依靠广大群众,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把反动势力中的绝大多数人改造成为新人”之后,毛泽东同志顿觉眼前一亮,又说:“题目很新鲜,既然拿来了,我还是看看,但可以先讲,不必等我。”

仔细审阅材料以后,毛泽东同志敏锐地发现,诸暨枫桥干部群众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独立自主首创的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通过文斗不武斗,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柔性化的手段教育改造“四类分子”,让“四类分子”心悦诚服,避免推到党和政府的对立面,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从而达到教育改造“四类分子”的朴素做法,完美地贯彻落实了中央开展“社教运动”的目的——把“四类分子”改造成为新人,实现了“把我们的人搞得多多的,把敌人搞得少少的”现实需要和政治需求,完全符合毛泽东思想的活的灵魂的三条标准——独立自主、实事求是、群众路线,深深触动了这位实事求是、从群众路线中一路走来的人民领袖的心灵。另外,枫桥干部群众的这一成功创举对纠正当时全国部分试点地区在开展“社教运动”中出现的捕人、杀人等错误行为,对教育全国广大基层干部如何正确开展“社教运动”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示范借鉴意义,是一个“纠偏”的好例子、好样板。

基于这些因素,11 月 22 日,毛泽东同志在阅公安部发言稿后批示:“此件看过,很好。讲过后,请你们考虑,是否可以发到县一级党委及县公安局,中央在文件前面写几句介绍的话,作为教育干部的材料。其中应提到诸暨的好例子,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

在此之前,也就是 1963 年 11 月 15 日下午,毛泽东同志在接见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总检察长阿拉尼特·切拉时,谈到了诸暨县的“枫桥经验”。毛泽东同志说:“第一条,我们要相信群众;第二条,这些反革命分子是劳动力,如果把他们抓捉起来,杀掉,他们的家庭和生产队丧失了这些劳动力;第三条,对于他们的子女不好做工作,他们的子女要恨我们。用教育的方法来改造他们,就可以避免这些问题。”他同时强调:“我们相信群众是可能把他们教育改造过来的,他们又是一些劳动力,可以参加社会生产,这样又可以做好对他们子女和家属的争取教育工作。但是并不是每个地方的工作都做得好,有一些同志性急,喜欢用简单的方法解决问题,动不动就把人抓起来,或者要求把他杀掉。我们这些同志是把矛盾上交,从下面交到上面来。把矛盾上交的方法并不是一个好方法,上面不好处理,还不如放在群众中间,一面教育,一面让他们劳动,在劳动中改造他们。”

从史料中可以完整看到毛泽东同志从了解到亲笔批示“枫桥经验”的整个过程,他对“枫桥经验”的认识是层层深入的,用三个词语来总结就是:“好、很好、非常好。”从一开始听取汇报后非常高兴,指示公安部认真总结,用一个词语来说那就是“好”;看了材料后,感觉更加好了,于是批示的文字中用了“很好”;批示后,毛泽东同志觉得诸暨的好例子对于教育全国各地的基层干部如何正确开展“社教运动”具有重要的现实示范借鉴意义,要付诸实践抓紧推广,用一个词语来总结就是“非常好”。正因如此,毛泽东同志当天就找汪东兴谈话,亲自部署要求将诸暨县的经验好好总结一下,提出要整理一个千把字的材料,作为教育干部的材料,这也就是毛泽东同志当时为什么会批示“枫桥经验”,以及批示“枫桥经验”的目的意义所在。


四、“枫桥经验”基于当时基层社会主要矛盾应运而生

“枫桥经验”不仅是教育改造“四类分子”的经验,更是教育干部如何做好群众工作,如何发动和依靠群众,缓和干群矛盾,搞好集体生产,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稳定基层社会的经验。中国传统社会注重强化基层组织建设,鼓励老人等乡村贤达辅助基层治理,如清代奉行“以士大夫治其乡”的原则,选拔“识字及有身家之人”担任,并对年龄、健康、德行等状况提出要求:“乡长取乎年高有德而素行服人者充之,保长取乎年力精健才遒迈众者充之”,“里长择殷实老成有子弟者充之”。但近代中国,基层政权多被土豪劣绅把持,封建迷信、陈规陋习、阶级压迫充斥着乡村生活,广大群众不堪其苦。解放战争至新中国成立初期,党领导人民进行了全国范围内的土地改革,尤其随着新婚姻法、开展扫盲运动等民主改革法令的宣传和实施,以及必要的移风易俗,使广大农村结束了蒙昧封闭的状态,出现了许多新风气,广大人民群众真正翻身当家做了主人,农村政权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进入新阶段。需要注意的是,随着基层治理的推进,一个新的阶层“基层干部阶层”迅速兴起,一些基层干部在接触权力后,出现浮夸风、“共产风”、命令风、干部特殊化风和对生产瞎指挥风的“五风”现象,对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造成了严重后果,与群众之间的矛盾冲突也急剧增加。

1960 年 12 月,中央在一份文件中指出:“特别是干部中的极其严重的不可容忍的铺张浪费、贪污腐化、破坏党章、违法乱纪、不顾人民死活的情况,有些简直不能想象。”因此,1963 年“社教运动”的目的之一是整顿干部作风,解决干部与群众之间的矛盾,防止在中国发生修正主义与“和平演变”,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农村的“社教运动”开始以“清工分、清账目、清仓库和清财物”为主,城市的“社教运动”为“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的“五反”运动,后期发展成为“清思想、清政治、清组织和清经济”四个方面。枫桥人民群众首创的“枫桥经验”,对于基层干部思想的教育、促进农业生产、保护农村经济活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正因为如此,毛泽东同志在批示中着重提到,要“作为教育干部的材料”,以及在讲话中提到“诸暨县的经验要好好总结一下,整理一个千把字的材料发下去,回答两个问题:(一)群众是怎样懂得这样做的;(二)依靠群众办事是件好办法。材料要短一点,长了没人看,短了就有人看。你们经常要蹲点,做这种工作”。

1964 年 1 月 14 日,党中央向全党发出《关于依靠群众力量,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把绝大多数四类分子改造成新人的指示》,同时转发了《诸暨县枫桥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一文。同年 2 月,第十三次全国公安会议提出在全国推广“枫桥经验”,一场轰轰烈烈的学习推广“枫桥经验” 活动在全国各地开展。1965 年 1 月 16 日,党中央在《中央批转公安部党组关于当前工作中两个问题的报告》中,再次要求全国各省(区、市)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全国各地掀起了学习“枫桥经验”的新高潮。经过中央多次推广,“枫桥经验”一跃成为全国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并在各地学习活动中有效发挥了实践指导作用。1965 年 1 月,公安部党组在给党中央、毛泽东同志的报告中提出,“关于矛盾不上交,依靠群众监督,就地改造敌人的指示,在实际斗争中初见成效。1964 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捕人、杀人最少的一年,治安情况比历年都好”。

“枫桥经验”的核心和实质是在社会基层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从毛泽东同志的批示和指示中,可以看到其中隐含的深意就是教育广大基层干部要如何做好群众工作和促进农业生产,就必须要经常蹲点,深入群众,与群众一起参加劳动,从而克服“五风”等官僚主义现象。正是在毛泽东同志的亲自批示和指示下,全国各地开展“社教运动”的干部广泛深入群众,走进了千家万户,学习群众的好思想、好作风、好传统,从家门、校门、机关门的“三门”干部,成长蜕变为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的“三同”干部,真正与群众手牵手、心连心,实现依靠群众搞好“社教运动”,与群众一起发展生产,为群众排忧解难。这对缓和干群矛盾,促进当时的国民经济特别是农村经济、农业生产的健康发展,以及稳定基层社会,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总之,“枫桥经验”产生之所以能够被毛泽东同志肯定并作出重要批示,就是因为其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做到矛盾不上交,对化解当时的社会矛盾,整顿基层干部中存在的一些错误做法和不良风气,巩固和稳定国民经济、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充分体现了毛泽东思想的活的灵魂。换言之,毛泽东思想催生了“枫桥经验”,这是历史的必然,更是人民的选择。

难能可贵的是,诸暨在坚持“枫桥经验”的过程中,注意结合实际需求,不断探索和改进。各个时期的“枫桥经验”一脉相承,并呈现出阶段性特征。20 世纪 60 年代中期和 70 年代初期,枫桥创造了依靠群众改造流窜犯、帮教失足青年的成功经验;十年内乱结束后,枫桥在全国率先给“四类分子”摘帽,为全国范围的拨乱反正提供了范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枫桥专群结合、群防群治,预防化解矛盾,维护社会治安,成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典型。在发展过程中,枫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快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突出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注重德法并治、创新方法,走出了一条经济繁荣、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新路子。此后,诸暨枫桥干部群众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以“大平安”统筹社会和谐,率先开展“平安枫桥”建设,形成了人人参与、社会联创、齐抓共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的新格局。党的十八大以来,“枫桥经验”又实现了向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跨越式发展。尤其是新时代“枫桥经验”连续被写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和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以及党的二十大报告。这标志着新时代“枫桥经验”不仅成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成为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这些成就充分说明,“枫桥经验”是党领导下人民群众创造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基层社会治理方案,源于诸暨枫桥干部群众的伟大创造和政法工作的生动实践,形成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发展于改革开放新时期,创新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作为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面旗帜,“枫桥经验”凝结着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人民创新社会治理的探索,历经时代淬炼而不朽,迸发出穿越时空的旺盛生命力。“枫桥经验”从正式产生到不断丰富,其中最为耀眼的是群众路线、实事求是和与时俱进。时代浪潮滚滚向前,“枫桥经验”始终保持敢为人先、贴近群众、扎根基层、就地化解矛盾、有益社会民生的本色。“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成为“枫桥经验”的精华内容。一系列的典型做法和成效充分表明,“枫桥经验”不仅从未过时,而且迅速适应了时代的变化和发展潮流,在认真践行群众路线、最大程度激发群众热情、满足群众需要的基础上,不断注入新的时代内涵。这也是“枫桥经验”能够经受各个时期重大考验的关键所在。


“式公安派出所”的现实考探


《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辑刊介绍

进入新时代,越来越多的学者和研究机构将“枫桥经验”作为重要研究对象,有效推进了“枫桥经验”的理论总结和经验提升。由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联合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安庆师范大学六尺巷和解文化研究中心创办的《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旨在积极推动“枫桥经验”多学科融合研究,探索“枫桥经验”形成、发展、创新的理论脉络,不断提升新时代“枫桥经验”理论内涵,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和社会治理理论交融成长,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供理论引领和智力支持。辑刊已开设“基础理论研究”“枫桥式工作法”“枫桥式系列创建”等栏目,诚邀社会各界予以鼓励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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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研究》第二辑·约稿


责编/徐睿康

审核/余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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