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电网)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力负荷管理和电力需求侧管理组织实施工作,
电网企业,负责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负荷管理装置安装和运行维护、负荷管理措施执行和分析等工作。电力用户、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机构依法依规配合实施电力负荷管理工作,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机构包括负荷聚合商、售电公司、虚拟电厂运营商、综合能源服务商等。
电网企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建立健全电力负荷管理工作体系,依托电力负荷管理中心统筹开展电力负荷管理工作,组织各方主体做好负荷管理实施工作。空调负荷作为重要的可调节资源应纳入负荷管理范畴,
可调节资源库建设。
电网企业、电力用户、电力需求侧服务机构要深入开展可调节负荷资源排查和重点行业负荷特性研究。各类需求响应参与主体与电网企业签订需求响应协议,建立省级日前型、日内型和实时型可调节负荷资源库,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委托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开展各类主体的资格审核、设备检测、能力校核、执行组织、效果评价以及电力用户合理接入系统等工作,评估结果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需求响应执行程序
一般包括响应启动:当出现区内历史最大负荷5%以下的电力缺口、电力系统备用容量不足或局部负荷过载时,
邀约确认: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向参与主体发出邀约信息,参与主体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应邀申报,自治区电力负荷管理中心组织竞价出清
响应执行、过程监测、效果评估、
结果公示:自治区电力负荷管理中心依据效果评估结果对各类参与主体的补偿金额进行核算,通过结算套餐简化聚合主体和代理用户结算质效。
资金发放:公示结束次月,对代理机构和代理用户分别发放补贴。
对执行有序用电存在困难或无法适应长周期、高频次错避峰用电的电解铝、电解锰、煤化工、钢铁、铁合金、电石及有色金属冶炼等高耗能行业,制定轮休轮停方案。轮休轮停负荷按照电网预测最大电力缺口占全区最大用电负荷比例确定。
在对用户实施、变更、取消有序用电措施前,电网企业通过公告、书面、电话、传真、短信、网络等方式履行告知义务。其中,实施有序用电应至少于前一天告知。
在迎峰度夏(冬)期间,禁止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从公网购电,达不到要求的自备电厂企业优先采取错避峰用电,严禁公用电厂转自备。
国网宁夏电力综合研判分析电网承载能力,当存在影响电网供电质量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风险时,可对低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取限制出力等措施,
节电考核
当年电力、电量节约指标不低于其售电营业区内上年最大用电负荷的0.3%、上年售电量的0.3%,电网企业可通过自行组织实施或购买服务实现。增量配电网企业应参照省级电网企业开展电力、电量节约指标考核。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逐步建立碳排放双控机制,鼓励企业通过购买绿电、开展碳交易等方式节能减碳。
强化综合能源服务商、虚拟电厂运营商等新兴主体培育。鼓励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机构创新服务模式,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电力交易、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交易以及碳交易等多元化能源服务。
空调调节
力争实现公共机构、商业楼宇空调负荷调控全覆盖。可调节空调负荷资源全部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实现空调负荷资源统一管理、统一调控、统一服务。鼓励电网企业与具备可调节能力的空调负荷用户签订需求响应协议,通过独立或代理方式参与需求响应,获取需求响应补贴。
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
地区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制定负荷资源接入年度目标,逐步实现10千伏(6千伏)及以上高压用户、客户侧储能、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充电桩等新型主体接入全覆盖。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应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确保负荷资源的统一管理、统一调控、统一服务,电网企业为第三方经营主体提供数据支撑和技术服务。
措施
鼓励将电力需求侧管理纳入绿色金融、碳金融等的支持范畴。重点推进新型储能、虚拟电厂、车网互动、微电网等技术的创新和应用。
本细则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定义:
需求响应,
是指应对短时的电力供需紧张、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困难等情况,通过经济激励为主的措施,引导电力用户根据电力系统运行的需求自愿调整用电行为,实现削峰填谷,提高电力系统灵活性,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
电力负荷管理定义:
是指为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维护供用电秩序平稳、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提升用能效率,综合采用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对电力负荷进行调节、控制和运行优化的管理工作,包含需求响应、有序用电等措施。
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
是指用于对电力用户、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等开展负荷信息采集、预测分析、测试、调控、服务的软硬件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