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
1.年度能源消费总量(购买省外绿电绿证等抵扣后,下同)与预算比较,不超预算,得20分。 2.超预算1%(含)以内,得15分; 3.超预算1%-3%(含),得10分; 4.超预算3%-5%(含),得5分; 5.超预算5%以上,不得分。 | ||||
1.年度化石能源消费总量(购买省外绿电绿证等抵扣后,下同)与预算比较,不超预算,得30分。 2.超预算1%(含)以内,得20分; 3.超预算1%-2%(含),得10分; 4.超预算2%-3%(含),得5分; 5.超预算3%以上,评价结果为C档。 | ||||
3 | 推进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 | |||
1.当年完成用能设备更新目标,得10分。 2.未完成用能设备更新目标,不得分。 | ||||
2.数据差控制在1%-3%(含),得5分。 3.数据差超出3%,不得分。 | ||||
5 | 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 | 5 | ||
6 | 加强组织领导 | 2 | 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企业节能工作,推动工作落实,得1分。 | |
设立能源管理岗位,明确能源工作负责人、能管员各得0.5分。 | ||||
7 | 节能管理与能力建设 | 6 | 2.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符合要求,建立能源计量器具台账,加强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得2分。 | |
1.建立健全能源消费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得1分。 2.定期开展能耗数据分析,得1分。 | ||||
节能措施 8 | 执行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标准 | 7 | ||
2.执行现行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达到先进值,得2分。 3.执行现行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符合要求,得1分。 | ||||
落实新上项目非化石能源消费承诺、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等目标,得2分。落实1项得1分。 | ||||
加分项 9 | 落实节能新技术 | 4 | 开展新能源、余热余能等资源综合利用(2分) | 2.开展余热余能等资源综合利用,加1分。 |
开展绿色低碳相关产品、服务、体系认证,实施CCUS示范工程等,加1分。 | ||||
2.未按照要求报送能源审计报告、未落实整改要求,扣1分。 |